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成考评县重要指标
2012年07月05日17:04
来源: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济南7月5日电(记者王志)为引导县域向好字优先、转型升级、实力增强方向科学发展,山东省制定出台《县域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以8%的指标权重,成为评价考核县域的最“重”指标,充分体现了追求“群众更富”的发展理念。
新制定的山东省县域科学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重点评价考核全省17个市和116个县级单位的县域科学发展情况,分为经济发展和提质增效、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三类、39个定量考核指标,以及6个约束条件定性指标。其中,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两类指标共占据整体权重的52%,超过经济发展与提质增效48%的权重。
在社会发展与民生改善方面,山东省主要考核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人均科教文卫事业费支出及增长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新农合住院补偿率等14项指标。除农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长率居所有指标权重之首外,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权重为7%,与经济发展与提质增效指标中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及升降幅度7%的权重相同。
绿色发展与节能减排是山东评价考核县域科学发展的另一重点,主要设置了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标率、累计主要污染物削减率、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5个指标。
此外,约束条件的6个定性评价考核指标分别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等。
山东省提出,将加强评价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对工作措施得力、发展实绩突出以及在整体推进县域科学发展中贡献突出的市、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中除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位次后移的市和县域给予通报批评。将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作者:王志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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