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王的微博截图 |
金华人格权官司祸起微博 新浪微博成为第二被告
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明天法院见。”7月4日,金华的小王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高调贴出了一纸民事起诉状。小王是这则起诉书上的被告,原告小许是一位和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让她们对簿公堂的是一只叫“虎妞”的家猫。
事情源于小王一个月前的一条新浪微博:一只已经死去的猫睁着眼睛躺在地上,上面是一个女孩子的照片。文字说明是,“虎妞看清楚了,活生生杀害你的人,她叫许XX。”微博中还公布了小许的工作单位。小许觉得小王的做法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
[事件回放]
小王:她虐杀我的猫
6月3日晚上6:30左右,小王和家人在自家店门口吃饭,小许跑过来问:“那只猫是你们家的吗?”
赶到相邻的店铺,小王看到自己家的猫咪虎妞,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死了。
从虎妞身上的痕迹和现场的情况,小王觉得虎妞是被二次碾压而死。双方发生了争执,最后,小许报了警。
6月5日下午,两人又去派出所协调。小王要求赔偿2.6万,小许觉得不能接受,警方调解没有成功。
“4年多了,我和虎妞的感情很深,我把虎妞当做自己的妹妹,她突然这么凄惨地死了,对方还不肯道歉,我真的又伤心又气愤。”
事发当晚从派出所回来后,小王拍了很多虎妞尸体的照片,发在了自己的QQ空间里。
后来,在朋友的建议下,小王在新浪微博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又从小许单位的官网上找来了她的照片,把它和虎妞尸体的照片拼在了一起,并把小许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发上了网。
小王说,这是因为气愤。这条微博,被转发了4000多次,许多网友谴责小许虐猫。
小许:虎妞的死是意外
小许说,虎妞的死,只是一次意外。
“那天晚上,我到朋友店里拿东西,按动卷闸门的遥控器,直到门升高才发现门上有一团东西。遥控器没有暂停键,我只能等门开到顶部,再按动关门键。门下降到一半的时候,那团东西掉了下来,这时我才看清楚是一只猫。我再次把门开了起来,然后跑到隔壁问这是谁家的猫。”
按照小许的说法,虎妞估计是在卷闸门上升的时候被挤压而死的。
“如果我真的是虐猫,或者想逃避责任,怎么还会跑去问这是谁家的猫呢?”小许说,“知道是她家的猫后,我马上说了‘不好意思,我没有看到,我也不是故意的’。但是她很激动,根本不听我讲。”
[现场调解]
新浪微博是第二被告,但昨天缺席调解
自从小许的个人信息被公布后,她起码接到了几百通网友的骚扰电话,辱骂的短信更是数不胜数。
“那几天我根本不敢接电话,他们都骂得很难听,有的还故意响一下就按掉。我都不敢出门了,不知道哪天会出什么意外。”
“再次正式的道歉我也是愿意的,合理的赔偿我也接受,但这样的骚扰我真的受不了。”不堪其扰的小许,6月8日以“人格权纠纷”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昨天,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
上午8:40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里,小王坐在被告席上。她穿着一条裸色的连衣裙,脑后扎着马尾辫,看上去有些憔悴。
原告小许的律师和助手坐在原告席上。律师说,今天小许不会来,因为怕小王见到她情绪太过激动,影响调解。
在小许的诉状中,小王是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则是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也就是新浪微博,但昨天缺席调解。
小许起诉小王和新浪微博的理由是:6月7日,小王在新浪微博和博客上公布小许的真实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码及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虚构事实,博取公众的同情,毁坏了自己的名誉,直到起诉之日,还有网民对她进行电话骚扰、短信辱骂。而新浪微博不分真伪,为了提高点击率,任其在论坛上蔓延。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小许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小许的精神造成了极度的困扰。
小许的诉求是:1、要求删除新浪博客和微博中侵犯姓名、名誉、隐私权以及人身侮辱的言论;2、小王停止侵权,并在新浪主页以及当地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3、赔偿精神损失费3万元、公证费2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而法官面前,有大约30厘米高厚厚两叠纸的证据,大部分都是双方截图的网友评论。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新浪微博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对此事尚不知情,需要核实后再作回复。
记者了解到,昨天只是一个庭前的调解,但因为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正式开庭的时间需要等待法院的通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