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热线消息(记者 任俊兵 通讯员 陈永刚 任丰彩)今天,晋中市工商局榆次分局公布了一起维权案例,周女士做发型时被化妆师烫伤前额,经过执法人员协调,周小姐成功维权,获得6000元赔偿。
前不久,周女士在一家婚纱店拍照,化妆师给其做头发造型时,不慎将周女士的前额烫伤,之后该店既未道歉,也未进行赔偿。4天后,因伤势严重,周女士找到该店,店长才带其到太原的一家医院就诊。此后,周女士来到晋中市工商局榆次分局老城工商所投诉,要求对方赔付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执法人员受理后,立即向婚纱店了解情况。店方承认有过错,表示愿意给周女士一定的赔偿。昨天,在执法人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婚纱店一次性赔付周女士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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