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还奥迪Q5称为恋爱赠品 闹上法院均不出庭
36岁的李先生向王女士讨要一辆奥迪Q5,后者却说车是双方恋爱期间李先生的慷慨赠与。今天上午,双方在顺义法院对簿公堂。法庭上双方争执的焦点是交往那段时间,究竟算不算谈恋爱?
九点半,案件在法院开庭,李先生与王女士本人均没有到场。
李先生诉称,2010年12月21日,他因工作需要将购买的一辆奥迪Q5车辆挂名在王女士名下,但该车辆实际一直由他本人使用。2011年11月,王女士擅自将停放在李先生单位楼下停车场的奥迪车开走,一直未归还。
李先生起诉请求判令涉诉奥迪Q5归自己所有,要求王女士将该车辆返还。
王女士辩称,当时她与李先生是恋爱关系,奥迪车是李先生给自己的一个惊喜当初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李先生将车辆作为圣诞节的礼物赠送给她,购车发票也是写的她的名字。
王女士称,现在虽然双方结束恋爱了,但李先生要求确认该车归其所有并要求返还没有法律依据,故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李先生的代理人表示,诉争车辆购买后一直由李先生使用,但在使用期间有多次出借给王女士使用的行为。2011年11月王女士开走车辆后,一直占有该车。
王女士的代理人却强调,车辆2011年12月底就由李先生交给王女士,赠与完成,此后一直由王女士使用。也可能存在李先生向王女士短暂借车使用的行为。
2011年7月车辆被李先生借走一直未归还,直到2011年11月王女士发现该车辆并将车开走。
李先生说,双方之间有短暂的接触,但未达到通常所认为的恋爱关系,也不足以让自己做出赠与价值40多万元车辆的行为。后王女士偷配了钥匙,并擅自将车开走,对该情况李先生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为了证明双方是在谈恋爱,王女士一方出具了很多证据:比如双方在白洋淀的合影,证明两人存在非同一般的恋爱关系;还有电视机等大宗财物的刷卡记录,证明双方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经济往来远不止一辆奥迪车。(记者 王巍)
作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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