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死刑,其表示要上诉
新快报讯 记者吴笋林实习生余洁晶报道“我穿好衣服后,突然觉得妓女很讨厌,就想教训她,让她以后不要再做妓女。”2011年5月18日20时许,贵州籍90后男子王明平在广州白云区钟落潭镇某平房内与站街女阿红(化名)发生关系后,持水果刀捅刺致其死亡。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王明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表示要上诉。
案发当晚,王明平买了一把裁纸刀和一把水果刀,在途经白云区钟落潭镇安庆路附近时,遇到七八个站街女。“其中一个长头发的跟我讲好价后,我就跟她进了屋。”王明平在与阿红发生关系后,称“穿好衣服突然有一种想法,觉得妓女很讨厌,就想教训她,让她以后不要再做妓女”。遂持刀对阿红捅刺,阿红喊叫惊动了邻居,王明平落荒而逃。警方到场后发现,阿红因失血性休克不治身亡。
该案昨日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王明平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其认为量刑过重表示要上诉,而死者家属认为,凶手真正作案动机疑为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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