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想要一部手机,该怎么办呢?看似简单的问题,若是用抢劫来达成,那无疑代价沉重……日前,在嵩明县打工的20岁男子金某,就将一台抢来的手机送给女朋友做礼物。日前,金某、刘某、李某在警方押解下指认了犯罪现场。
6月11日23时许,下晚自习的小李和同学沿着嵩阳镇北街下巷回家,此时,离他们10多米外的小商店里,3名男子一直紧盯着他们,看到小李2人走入巷子,商店中的3人尾随而出。当小李和同学走到小巷过道时,3名男子突然拿出两把跳刀,抵住了小李两人的肚子,小李两人将手中的两部电话及现金50元交给了金某。3名嫌疑人拿到电话后,迅速逃离了现场,小李2人来到路边用公用电话报了警,嵩明县公安局嵩阳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6月15日,嵩阳派出所又接到报警,小雷在嵩阳镇寺脚村地藏寺小学附近被两名男子抢走了一部电话和现金785元。
嵩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6月21日、22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金某、李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金某交代,6月11日,他们抢到两部手机后,发现一部“山寨”手机不值钱,将其丢弃,另一部品牌手机,他作为礼物送给了女朋友。6月15日抢到的手机被刘某“占为己有”,785元现金3人平分。
记者 姚丹苹(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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