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一块木头,没那么值钱时,农民可以拿回家当柴烧;值钱了,政府说,这是国家的。
我国民法未明确先占制度,导致所有人不明或无所有人的无主物,当发生官民争夺时,其所有权往往都指向:国家。
如此巨大的乌木即使是在盛产地四川也不多见:它长达34米,胸径约1.5米,出土时重达60吨,动用了西南地区最大的起吊设备才得以完整地从山沟里运出,照目前的行市,这样的体量意味着至少数百万元的财富。
2012年春节时,四川彭州市通济镇麻柳村农民吴高亮在自家承包地中,发现了这笔“横财”露出的一小段枝桠。一个月后,吴高亮开始发掘,没想到半路杀出当地政府,夺走了乌木,称这属于国有。
最新报道: 昨日,彭州市通济镇客运站,近10名专家学者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友应邀参观了放在这里的7根乌木,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专家学者表示,乌木以四川省最多,建议四川省或成都市,率先出台地方性法律。文保专家还呼吁,成都应修建自然博物馆,加强对自然遗产的保护。
“我已准备好起诉镇政府。”昨日,乌木发现者吴高亮表示,在这件事上,他和镇政府的权利是平等的。“在没有获得我许可的情况下,镇政府不应首先就把所有权"争夺"在手,进行强制性挖掘,而应在尚未出土前,申请人民法院对乌木所有权进行裁定。”他认为,镇政府的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行政违法”,他要申请行政诉讼。其次,他将就乌木的归属权进行民事诉讼。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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