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水利定点扶贫力度
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奠定坚实水利基础
—在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部长 陈雷
(2012年7月9日)
同志们:
2011年5月,中央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11月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水利部定点扶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策部署,回顾总结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定点扶贫工作形势,全面部署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重庆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黄奇帆市长、马正其常务副市长、刘光磊常委到会指导。刚才,黄奇帆市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全面介绍了重庆经济社会发展、水利建设管理和水利扶贫工作成效,听后深受鼓舞、倍感振奋。有关司局、直属单位和重庆市水利局、定点扶贫县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作了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国务院扶贫办郑文凯副主任全面介绍了新一轮扶贫攻坚形势和特点,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水利扶贫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对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十年扶贫工作,系统总结水利定点扶贫积累的宝贵经验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水利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部党组始终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从2001年开始,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水利部承担了重庆市武隆、城口、巫溪、开县、云阳、丰都和湖北省房县等7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定点扶贫任务。10多年来,我们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充分发挥水利行业优势,大力开展资金帮扶、项目帮扶、对口帮扶和智力帮扶,圆满完成了定点扶贫任务。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定点扶贫7县10年累计完成水利投资73亿元,水利建设明显加快,水资源利用率由2000年末的8%提高到12.5%,水利工程供水总量由5.8亿立方米增加到9.5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由126万亩增加到160万亩。水利扶贫极大地缓解了当地发展受制于水、受困于水的矛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定点扶贫7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末的1538元提高到2010年末的4480元,增长了191%;绝对贫困人口由211.9万人减少到36.8万人,减少了82.6%;GDP由129.6亿元增加到482.9亿元,增长了272.6%。水利扶贫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如期实现当地新世纪前十年扶贫开发战略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水利部多次受到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表彰。
多年来,水利扶贫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一,确立水利特色帮扶思路是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的根本前提。 多年来,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扶贫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水利行业特点,提出了“以"五水加科教"为主要内容,以项目扶持、对口支援和干部挂职为主要渠道”的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思路,从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电建设、水文设施等方面入手,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大力实施水利人才培养和科教扶贫战略,着力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多年的实践充分表明,这个工作思路抓住了要害,突出了重点,符合工作实际。
第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是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的重要基础 。多年来,我们坚持把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先后建立了水利扶贫部省联席会议机制、水利扶贫项目年度计划会商机制、对口帮扶互访互动机制、水利定点扶贫年度调研制度和干部派遣制度,形成了扶贫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对口帮扶,各级政府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三,科学编制扶贫规划是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的有力支撑。 多年来,我们坚持以规划为引领,充分发挥规划指导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同时,建立监测评估制度,全过程跟踪监测规划实施情况,科学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定期分析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为适时调整规划目标任务、制定扶贫工作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四,积极创新扶贫方式是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的有效手段。 多年来,我们坚持不断探索扶贫方式,建立了机关司局牵头,技术部门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直属单位参与的小组对口扶贫制度,实行团队式帮扶,与贫困地区签订帮扶协议,开展技术帮扶、人才帮扶和产业帮扶以及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营造了齐抓共管的扶贫工作氛围。
第五,构建水利发展长效机制是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的基本要求。 多年来,我们不仅支持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也注重建立当地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贫困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运行管理体制、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价形成机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改革,为贫困地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六,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是做好水利扶贫工作的重要保障。 多年来,我们坚持上级扶持、地方负责的原则,努力做好组织协调、沟通联系和服务指导,与各级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好中央扶持帮助与地方自力更生的关系,注重发挥地方党委、政府和水利系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动员当地广大干部群众兴修水利、脱贫致富奔小康。
水利扶贫工作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得益于重庆、湖北两省市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中央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也离不开水利部各有关单位和扶贫挂职干部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向长期关心支持水利扶贫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奋战在水利扶贫战线的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问候,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立足区域协调发展,充分认识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 扶贫开发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需要持之以恒地付出艰苦努力。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新阶段定点扶贫工作的部署,初步确定水利部承担原有的重庆6个县(城口、巫溪、丰都、武隆、开县、云阳)、湖北1个县(房县)及新增的滇桂黔石漠化片区3省区各2个县(贵州望谟、册亨,广西田林、凌云,云南广南、富宁),共13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定点扶贫任务。这些地区,涉及老、少、边、穷等不同区域,自然条件较差,经济社会发展落后,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是新阶段定点扶贫工作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各项工作,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第一,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政治任务。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扶贫开发纲要明确提出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特别强调要着力巩固和发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大扶贫格局。水利定点扶贫是中央扶贫开发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确定的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把灌区改造、农田水利、农村饮水、水保生态、农村水电、防洪保安、抗旱减灾等列为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把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战略部署与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中央总体要求,全力推进贫困地区水利发展新跨越,为实现扶贫开发总体目标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第二,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 水利定点扶贫地区都位于中西部地区,由于贫困范围大、贫困程度深,还有部分农民群众吃水、用电、基本口粮、防洪安全和居住环境等基本生活生产条件缺乏可靠保障,因水受困、因水成疾、因水致贫现象突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着力做好水利定点扶贫工作,加快解决贫困地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水利问题,全面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成果,尽快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是促进地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在贫困地区。水利定点扶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矛盾突出,水利发展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瓶颈。中央明确要求确保到2020年全国人民共同实现全面小康,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抓住中央推动水利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第四,做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是切实改善山区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 水利定点扶贫地区大多位于河流源头或边远山区,自然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部分地区生态环境退化和贫困问题重叠交织。中央明确提出,要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这就要求我们在促进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当地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切实改善山区自然生态环境,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扶贫工作思路,着力落实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重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定点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和水利工作的战略部署,以根本扭转贫困地区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局面为基本目标,以实施“五水加科教”为主要内容,以项目扶持、对口帮扶和干部挂职为重要渠道,重视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加大投入,加速建设,加强管理,加快改革,努力实现贫困地区水利跨越发展,全面提高水利对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支撑和保障能力。
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兼顾、民生优先。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利扶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水利问题,努力实现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建设一批事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骨干水利工程,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二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从贫困地区水利建设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各地不同的自然经济条件,科学确定水利扶贫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合理确定工程类型和补助标准,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搞一刀切,不搞形象工程,确保水利扶贫工作真正造福于民,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软硬结合、全面提升。 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开发等“硬件”投入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水利科技、教育、人才、管理等“软件”建设,进一步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水利服务水平和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推动贫困地区水利行业尽快走上良性发展道路。
四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水利部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扶贫地区的指导,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上加大倾斜力度;定点扶贫地区各级政府要将水利扶贫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把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扶贫工作负总责。
要着力抓好以下水利定点扶贫重点任务:
第一,围绕满足用水需求,着力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要通过优先编报项目、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落实资金,进一步加大定点扶贫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确保2013年底前全部解决规划内剩余人口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底前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根据国家确定的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指导定点扶贫地区扎实做好建设规划内的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骨干水源工程实施,力争尽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第二,围绕保障防洪安全,着力完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 要以提高防洪保安能力为核心,对定点扶贫县已纳入全国规划的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优先安排并抓紧实施,确保2013年前完成除险加固任务。要加快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步伐,突出抓好规划内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综合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第三,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着力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把坡耕地综合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全面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扎实推进南方崩岗综合治理,有效减少定点扶贫地区水土流失。要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农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切实强化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管理,积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不断加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力度,促进定点扶贫地区转变农村水电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围绕保障粮食安全,着力强化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要以实施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依托,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为抓手,多渠道增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兴修,积极推广经济适用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使定点扶贫地区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有明显提高,灌溉条件得到显著改善,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水利保障。
第五,围绕水利长远发展,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要把加强水利建设与推进水利改革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融资体制、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水价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切实用足用好中央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加快形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定点扶贫地区水利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六,围绕增强造血能力,着力加强地方水利部门自身建设。 要深入推进人才、智力、科技帮扶工作,通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定点扶贫地区水利干部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要狠抓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支持基层水管单位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增强基层水利部门的服务保障能力。
四、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打好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攻坚战 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把新阶段水利定点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圆满完成扶贫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部扶贫领导小组要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组织领导、工作责任、保障措施“三到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把承担的扶贫任务纳入本单位主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目标、责任、结果“三落实”。部扶贫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为开展水利扶贫开发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二要抓紧制定规划,认真编制方案。 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规划是龙头,实施方案是基础。要根据国家新阶段扶贫开发纲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规划和“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尽快组织编制并抓紧出台水利部新阶段定点扶贫规划,为做好水利扶贫开发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各有关地方政府要根据相关规划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投资规模、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帮扶力度。 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确保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扶贫地区水利投入增长幅度高于所在省平均水平20-30%。要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中央和省级统筹部分要向定点扶贫地区倾斜。要切实发挥水利扶贫项目年度计划会商机制作用,保证年度水利投资对定点扶贫地区给予重点安排。要切实落实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的政策。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定点扶贫地区的帮扶支持力度,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上给予更多倾斜。
四要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扶贫。 要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水利部定点扶贫对口联系工作制度,组织有关司局和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实现定点扶贫对口联系全覆盖。有关单位和扶贫地区要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突出扶贫重点,发挥双方优势,促进扶贫项目顺利实施。有关地方水利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扶贫工作情况,努力争取更多支持。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积极动员当地干部群众兴修水利。
五要抓好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 要建立健全水利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和通报制度,加强对水利扶贫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要把水利扶贫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一批重点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水利扶贫工作的成效和经验,让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水利扶贫工作,关心和支持水利扶贫工作。
六要选派挂职干部,加大培训力度。 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扶贫工作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选派到定点扶贫地区挂职,切实加强对挂职干部的考察管理,把人才扶贫与干部的培养、锻炼、使用有机结合起来。有关地区党委、政府要给水利挂职干部多压担子、多提要求、放手使用,充分发挥挂职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辐射带动效应。挂职干部要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勤恳工作,艰苦努力,为水利扶贫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要积极协调水利有关科研、设计和管理单位,支持水利定点扶贫地区重点项目建设。要继续举办面向扶贫地区的专题培训班,积极帮助水利定点扶贫地区培养更多的优秀基层水利人才。
同志们,水利定点扶贫是党和国家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是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殷切期盼。我们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振奋精神,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加快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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