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何不对汽车分层限购
张志勇
限购令是对潜在购车者的不公平,但却是对更多不购车者的公平。
6月30日晚上9点,广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从7月1日零时起,试行为期一年的中小客车增量控制,按照每月1万辆进行配置。
通告一出,立即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更多的是质疑与叹息。但是,只要广州市的限购令能做到科学、合理,我们就不应该一味地指责。
从此次限购令的宣布时机上,广州市政府无疑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稳定原则,使得汽车市场遭遇的波动最小;虽然一些市民连夜排队购车,汽车厂商也连夜加班疯狂促销,但毕竟将波动限制到了3个小时。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州限购令的政策知情权与受益权基本上做到了广州市民人人平等。
不过,舆论最为关注的是限购令出台前后的公平问题:限购令出台后,会有许多人失去购车的机会。如果从购车群体考虑,这个不公平确实客观存在。
广州市实际人口1600万人,到2012年5月为止,该市中小客车保有量为167.4万辆。而2011年广州市新增汽车销售33万辆左右。限购令让将近1000万人的购车权利受到限制。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考虑,这1000万人中,会有很大部分不去买车。他们的权利公平又该如何考虑?
比如环境污染,没有汽车的人和有汽车的人受到的伤害是一样的,但没有汽车的人并不是污染源之一,因此在环境污染上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再如,交通拥堵。
对于这种不公平又该如何处理呢?广州市限购令的目标就是希望能够减缓交通拥堵、降低环境污染,因此,限购令是对潜在购车者的不公平,但却是对更多不购车者的一种公平的伸张和校正。
当然,政府部门的作用是要做到尽可能让所有人都实现公平。从这个角度讲,就涉及到汽车限购令实施细则的操作。从目前已经实施限购令的北京、上海等城市来看,不管是摇号还是牌照拍卖,都会造成部分消费者的购车权利遭到限制。但这种限制更多的是对于低价车型购买者的权利抑制。如何让所有的购车者在限购令面前能够享受到同样公平的待遇,才是最重要的问题。
摇号看似公平,但由于摇号本身就包含了一种机会的成分,因此会让不少人在这种机制面前长期丧失机会。牌照拍卖则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这种机制的后果是将购车机会完全赋予了那些更加富裕的消费群体。
因此,要让限购令更加公平,就必须另辟蹊径。既然限购令的初衷是治理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因此就必须让限购令与目标之间达到最大程度的重合。原则上应该是对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贡献”大的车辆的购买者实施更加严格的限购措施,在购车时就付出更多的治理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的成本。
当然,更多义务的负担必须能够让消费者在购买汽车产品时感受到相应义务的存在,并影响到相当一部分购车人的消费行为。比如,对于大排量汽车或者SUV汽车的购买者,在购车的时候就征收更多的交通拥堵费与排污费。比如,对于大排量汽车的购买征收车价50%的额外费用。
这显然对于所有的购车者来说是一种更为公平的选择,也是对于治理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有着更加明确直接的效果。
限购政策不一定要采取禁止的办法,更好的措施往往是从公平的角度入手,对于不同阶层的消费者,给予不同的购买限制或者待遇,才是最好的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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