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家单位被命名“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2012年07月10日10:21
来源:国家林业局
中国绿色时报7月10日报道(记者 厉建祝 焦玉海)
在7月9日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上,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武汉大学、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辽宁省本溪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河南省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湖北省钟祥市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浙江省开化县中国·根艺美术博览园、湖南省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陕西省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福建省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10家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在《关于命名武汉大学等10家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决定》中希望,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单位充分发挥好教育基地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切实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生态科普、生态道德、生态法制、生态审美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全社会生态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决定》指出,各级林业、教育部门及共青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做好宣传发动,创造性地开展好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命名工作,努力形成国家、地方“两级”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现有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资金、政策等扶持力度,组织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为提升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和社会影响发挥更大推动作用。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战略部署后,国家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2008年5月在广州召开中国生态文明高层论坛,国家林业局联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首次命名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等10家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此后几年,全国先后分5批命名41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学校、博物馆、重要纪念地等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据初步统计,仅每年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的社会公众就达2000多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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