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具有中小企业多、民间资本雄厚、民间借贷相对活跃的鲜明区域经济特色,记者从10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法院已经受理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8037件,涉案标的额28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98%和129.61%,案件数量达到2007年以来的同期最高点,预计今年全年收案量仍将持续上升。
上述数据来源于浙江高院7月10日发布的《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报告》中梳理剖析了近5年来民间借贷案件特点及发生原因,总结了浙江法院司法应对措施及审判工作经验,并择取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阐明裁判思路,提示交易风险。
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几乎占据了浙江商事案件的半壁江山,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期间,案件数量疾骤上升,增幅达60.56%。从案件标的额的增长幅度看,增速最快的是2008年,较2007年迅猛增长了216%,其次是2009年,较2008年增长了72.3%。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8037件,涉案标的额28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98%和129.61%。温州、舟山以及湖州地区上升最为明显,增幅分别达96.42%、87.37%和57.61%。除金华地区略降0.9%外,其余地区民间借贷案件较去年同期均呈上升态势。
“从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案件再次大幅回升并达到2007年以来最高点的情况看,预计今年全年收案量仍将持续上升。”浙江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说。
《报告》分析了浙江民间借贷纠纷五大特点:
第一,经营性借贷为主,中小微企业深度介入。
第二,高息现象普遍存在,且日益隐蔽化。
第三,职业化、中介化、组织化的新特征显现。
第四,同一主体涉诉的系列案增多,“批案”现象普遍。
第五,与非法集资等涉嫌违法犯罪的活动时有交织。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的原因,《报告》分析:首先,宏观经济形势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偿债能力降低,容易引发民间借贷纠纷。其次,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高企加剧了债务清偿风险,一旦企业盈利不佳或难以承受过高的利息负担,借贷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再次,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监管,乱象丛生。如借贷形式不规范、担保不完备、借款用于非正常用途、高息借贷,甚至与刑事犯罪交织在一起,都为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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