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院发布民间借贷审判报告:借款有风险
“借款有风险,出借需谨慎”套用这样一句广告词来警示那些热衷民间借贷的人们一点也不为过。
从轰动全国的吴英案,到温州企业主跑路事件,民间借贷似乎一直游走在钢丝绳上,步步惊心。
浙江的民间借贷现状如何,又该何去何从?昨天,省高院发布《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下简称《报告》)。《报告》中梳理剖析了近5年来民间借贷案件特点及发生原因。
近5年,民间借贷案件几乎占据了浙江商事案件的半壁江山,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案件标的额的增长幅度看,增速最快的是2008年,较2007年迅猛增长了216%。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8037件,涉案标的额283.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6.98%和129.61%。温州、舟山以及湖州地区上升最为明显。
“从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案件再次大幅回升并达到2007年以来最高点的情况看,预计今年全年收案量仍将持续上升。”浙江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说。
2008年至2011年期间,杭州、金华、宁波三地法院在收案量和案件总标的额上均居全省前三。近两年温州地区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及标的额增长较快,2011年的数据已居全省第三位。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发的原因,《报告》分析:
经济环境差,导致企业资金链存在问题;民间借贷融资成本高企,加剧了债务清偿风险;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监管,乱象丛生,如借贷形式不规范、高息借贷等,都为纠纷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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