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宗“茶水费”案开审,一的士公司高管庭上称是行业潜规则
的哥老王检举“茶水费”一事终于有了进展。尽管举报自家龙的公司收茶水费暂无下文,但在老王的明察暗访之下,4名的哥站出来指证收取“茶水费”的金主广州大新汽车出租公司运营部经理蔡锦伦,这也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三打两建”中查获的首宗商业贿赂案。昨日上午,这起广州首例“茶水费”案在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同时对该案进行了同步视频直播。
新快报记者黄琼 实习生段可 通讯员马伟峰 赵璐璐 越检宣
被控受贿罪憔悴出庭受审
据指控,现年45岁的蔡锦伦是广州人,高中文化,曾任广州大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职责范围之一是负责招聘司机。从37岁起,他就开始染指这个行业的所谓潜规则“茶水费”了。
2004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间,蔡锦伦利用其担任公司运营部经理负责招聘司机的职务便利,以承包出租车、当的士司机竞争大为由,向承包其公司出租车的4名司机分别索要“茶水费”2000元至1万元不等,共2.2万元。
公诉人指出,蔡锦伦身为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昨日上午9时,一脸胡子拉碴的蔡锦伦被法警押上法庭,其身穿黄色T恤、黑色短裤,戴着黑框眼镜,显得憔悴,一直佝偻着背,面对讯问总是慢两拍。
有些是索要
有些是主动给
蔡锦伦称,他是大新公司的股东,占有40%左右的股份,另外60%属于其妹妹所有。他表示,收取“茶水费”是出租车行业的潜规则,其并没有主动索要,只是暗示司机这个行业竞争大,车源比较紧张,因此很多司机“识做”,主动送“茶水费”,目的就是想早日拿到承包经营权。
“有些是索要的,有些是他自己给的。”蔡锦伦在庭审中多次表示,自己不是主观意志上索要“茶水费”,“我跟他们说‘如果你想快点拿车,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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