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癌”限额付费,冰火两重天
湖北日报讯 记者崔逾瑜 通讯员罗俊华 张智 陈瑾 欧阳 实习生姚昱锋 吕诗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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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作为一项重要的医改政策,省卫生厅出台试点方案,要求医院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三级医院手术治疗限额为宫颈癌限额1.1万元、乳腺癌1万元。对此,各医院反应不一,有的积极试行,有的却迟迟不予执行。
试点医院:积极执行,限价不减疗效
44岁的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联合村农妇吴冰心,是省肿瘤医院“两癌”手术治疗限额付费受益的第一人。
吴冰心得了乳腺癌,今年4月在该院做了手术,1.1万余元的手术费用,新农合报销了7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由医院垫付,吴冰心自己只掏了3000元。
“新农合限额付费确实为我减轻了很多负担!”6月28日,治愈出院的吴冰心由衷地说。
乳腺癌的手术费用,在武汉各大医院,一般为2万到3万元。与1万元的限额,差价如此之大,做还是不做?
省肿瘤医院先后召开4次协调会议,院长魏少忠最终拍板:各科室实行打包收费,严格执行封顶线!
因为是首例病人,吴冰心的治疗费用,最终还是超出了限额1133元,医院选择自行承担。此后5例患者,除两例超过100多元和一例超过5元外,另两例都没有超出限额。“由此可见,1万元的乳腺癌手术完全做得下来!”魏少忠坦言,只要设身处地为病人着想,严格遵守诊疗流程,治疗效果不会打半点折扣,费用也可以降下来。
天佑医院是另一家执行新政的医院。该医妇产科为2例宫颈癌患者实行了单病种付费,都没有超过限额;普外科也按新政救治了5例乳腺癌患者。
该院负责人表示,执行限额付费,可能少数科室收入减少,但总体来说并不亏本,甚至略有盈余。
部分医院:执行困难,望提高封顶线
但大多数二、三级医院仍在观望,迟迟没有实施限额付费。
方案要求,“两癌”参合患者在三级医院就医按70%补偿,在二级医院就医按80%补偿,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这意味着医院收费,必须精打细算。
在二级医院,宫颈癌的最高限额付费标准9000元,乳腺癌8000元。不少地市医院表示,“封顶价”与现实相差太远,执行起来实在困难。
“省里的医院一般是针对确诊患者,前期检查费用可以不发生。但地市医院承担了很多癌症患者的诊断工作,相应检查费用难以压缩。”一家二级医院院长称。
“二级医院各项收费不算高,他们做不下来,我们更做不下来。”三级医院也大都没有执行新政。
一些医院人士表示,由医院承担超标部分,一来影响医务人员积极性,二来影响患者的最终治疗,希望管理部门适当提高限额标准。
省农合办:态度使然,暂时不作调整
对于“两癌”限额付费执行不平衡,省卫生厅新农合办副主任李涛认为:“是态度使然。”
李涛介绍,方案制定的标准,充分考虑了近几年各医院治疗“两癌”的费用水平,并结合卫生部制定的临床路径综合测算的,总体符合实际情况。自去年11月以来,新农合共救治宫颈癌189例、乳腺癌332例。
“医院光看经济效益不行,还得看社会效益。作为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无二话!”李涛称,省肿瘤医院、天佑医院等为试点工作探索了很好的路子,值得其他医院借鉴。至于调整付费限额,以后会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价格进行微调,但短期内不作调整。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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