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7月11日公布了《关于201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指出,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51327.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1.9%,比2010年(下同)增长20.8%。中央公共财政支出56435.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增长16.8%。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2011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年末国债余额限额77708.35亿元以内。
报告指出,要着力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财政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继续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落实偿债责任。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规担保承诺。同时,把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把地方政府债务收支逐步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对于备受关注的“三公经费”,报告指出,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汇总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庞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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