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学盼放假教室里点火 大连俩高中生被判缓刑
不爱上学,如何才能让学校放假?小洋(化名)觉得,如果同学们没有了书,那么学校将不得不放假。于是,他和同学趁夜来到学校,一把火烧了教室里的书。
近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少年犯有放火罪,判处缓刑。
去年3月上旬,当时就读大连某高中高二年级的小洋有了厌学情绪,为了使学校放假,他决定放火烧毁本校其他学生的书本及复习资料。
小洋找到以前的同学小东(化名)帮忙。3月12日晚7时许,两人翻墙进入小洋的学校,然后将多个教室的书籍、复习资料等全部堆积到教室中间。
两人也怕火势太大不好控制,还用教室内部分学生水杯内的水洒在书籍周围。觉得差不多了,二人将堆放的书籍点燃,然后离开。
附近居民发现火情后报警,消防人员赶来灭火。但很多书籍和投影仪等器材都烧毁了,共造成1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事发后,二人家长来到学校,积极赔偿,小洋和小东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今年6月份,小洋如期参加了高考。那么缓刑是否会对其升学有影响呢?辽宁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苏环海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不是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会被封存,此案应当不会影响到小洋升学。 记者 杨德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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