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安7月13日消息(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陕西西安的王先生(化名)拨打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近日他找到了自己此前丢失的一个钱包,不过失而复得的王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只有向失物招领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拿回钱包里属于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花钱才能买回自己丢失的证件”,到底合不合理?
有偿招领:身份证50元、信用卡20元一张 几天前的傍晚,王先生在西安火车站广场前乘坐公交车时,放在裤兜里的钱包不见了。让他心急如焚的是,钱包里除了有400多元的现金以外,还有身份证、银行卡和信用卡等物品。两天后,王先生突然接到了丢失物品找到的消息:
王先生:过了两天,我的信用卡中心跟我联系,说我的信用卡被西安的一家失物招领公司捡到了,让我跟他们联系。我要了电话跟他们联系,他们说让我本人去领就可以了。
王先生根据对方提供的地址,来到西安市内的这家名为三寻商务信息有限公司的失物招领处。让王先生有点惊讶的是:得花钱才能把自己的钱包拿回来。
王先生:他们就跟我说,按照身份证50元、信用卡20元一张,普通储蓄卡10元一张的标准收费。当时我就是想把东西取回来算了,息事宁人。
虽然除了现金之外的物品都失而复得,可王先生打心眼里却并不太高兴。
王先生:一般的话,别人捡到我的东西,我肯定就是打个电话或者当面感谢一下,但他还收了钱。我从心里对这些事还是很排斥,挺反感的。我觉得东西丢了,还得给钱去取,挺不好的。
失物招领公司称既然付出劳动 收取费用很正常 其实失物招领公司有偿招领,并不算是件新鲜事了。近年来,在全国多个城市,都陆续出现了一些以帮助失主寻得遗失物品来盈利的公司。但是关于这种行为的讨论却一直没有停止。失物招领公司是如何运作的?他们的行为到底是否合法呢?
记者了解到,两年前西安三寻商务信息有限公司由三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组成,张培就是其中之一。失物招领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他每月的月薪大约二千多元。
记者:一般都是什么样的人会把东西交到你那去呢?
张先生:就是环卫、市政绿化、公交、出租车司机等。
记者:你们是主动和他们联系吗?
张先生:前期肯定是我们过去找他们的。
记者:报酬是什么定的?
张先生:报酬是给捡物人30%。
记者:是把东西交到你这里就能给钱,还是有人认领捡物人才能收到钱呢?
张先生:我们肯定是等认领了才把报酬给他的,规定是一个月左右,实在找不到人了,就把东西还给人家(捡物人)。
对于失主王先生认为“有偿失物招领违背了拾金不昧这个道德准则”的观点,张培的解释是:他们公司收取一些费用很正常。
张先生:人家捡到之后不会送上门,我们要到人家工作的地方去取。这个没有什么道德不道德,有偿失物招领,我们付出这么多劳动,肯定是要收取一定费用。
专家:付出劳动拿到报酬无可厚非 在《物权法》第112条中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应该如何理解这一法律规定?对于失物招领公司有偿招领的行为,物权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李显东教授这样认为:
李显东:它(失物招领公司)本身不是权利人,因为它既不是遗失物的所有人,也不是拾得人。它的权利是委托代理合同的权利人,他是去寻找或者联系遗失物的所有人,在寻找这个过程中,他是付出劳动的,他的权利是拿到正当的报酬。他在正当的服务过程中,拿到正当的报酬,我觉得无可厚非。
作者:马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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