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河北首例金融机构破产案
长城网沧州7月14日电(王成东 晓磊)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继正式受理河北省首例金融机构破产案后,该院成功主持召开了河北省肃宁县尚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尚村信用社”)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农业银行吴桥县支行、北京银行绿港国际中心支行等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和破产管理人参加了会议,尚村信用社原负责人列席会议。
据了解,尚村信用社破产案是河北省首例金融机构破产案,也是全国首例银行类金融机构破产案,始终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关注,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政府通过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成立了各级破产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了有关审批手续。在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2011年8月,尚村信用社向沧州中院递交了破产申请材料,办案法官对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核实后,向省高院进行了书面汇报。2012年3月23日,沧州中院正式裁定受理了尚村信用社破产还债一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并指定成立尚村农村信用合作社破产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受理案件后,办案人员依法向尚村信用社发出停止偿还债务通知书,要求其妥善保管档案资料、印章,停止对外清偿一切债务。同时,法院向已知债权人下达了申报债权通知书并发布公告,监督破产管理人与尚村信用社进行了相关财产和资料的交接。
沧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说,尚村信用社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债权人中不存在存款户,职工的劳动关系问题也已经妥善解决。在尚村信用社的破产清算工作中,他们将继续监督破产管理人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保护和收回破产财产,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来源:长城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