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选拔培养工资谈判领军人 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新华网杭州7月14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决定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以下简称“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借以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记者14日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了解到,工资协商指导员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推荐,经省、设区市劳动关系三方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聘用的方式产生。
工资协商指导员将从社会各界从事劳动关系领域工作的、具有参加社会活动时间、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的学者、律师、教师、社会工作者、企业管理工作者以及在企业直接从事劳资、工会工作的干部等方面人士中聘用。每次聘期为3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全省范围通过统一教材、统一试卷、统一发证,规范培训制度、聘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努力培养一批省级工资谈判工作领军人才、专家级工资谈判工作骨干人才以及素质优良的工资谈判工作专业人才。
2003年发轫于温岭市新河镇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让企业主、农民工、当地工会等通过“背靠背”、“面对面”、协商拍板等过程,对辖区内的工价表进行了统一,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日益显现。
据了解,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已建立工会的企业,今年年底前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
作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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