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15日电 浙江温岭市陈辉的工资卡,被窃贼分3次支取了近万元。温岭法院近日判令银行全额赔偿。
据了解,陈辉曾以单位工资卡的形式在温岭建行办理了活期储蓄存折。截至2012年1月6日,卡内余额为18853.46元。今年1月14日零时许,他的手机连续收到建行95533发送的三条信息,显示他的“尾号5844的活期存折账户于1月13日23时57分、23时58分、1月14日零时1分,分别由网络ATM机取款支出现金4308.19元、4308.19元、1300.85元”,共计9917.23元,余额尚有8936.23元。
陈辉根本就没取过款,温岭建行告知他以上三笔款是被人从港澳地区ATM取走。他与温岭建行个人部经理交涉,但温岭建行方面拒绝承担任何责任。陈辉向法院起诉,要求温岭建行支付被盗取的存款及取款手续费共计9918元。
温岭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辉与温岭建行之间形成的储蓄存款合同应当认定有效。温岭建行应履行为储户保密的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温岭建行抗辩称“陈辉未妥善保管好储蓄卡”缺乏依据,不予采纳。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温岭建行支付陈辉现金9917.23元。银行方表示服从判决,同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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