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的既定办法,广州市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发放时间被确定在每年的6月至10月份。但在现实中,劳动报酬(工资)总存在跨月发放的情况,即7月领取6月份的工资。因此,每人每月150元的高温津贴也将和工资发放时间同步,于每年的7月至11月工资发放到位。
7月将近过半,截至上周五,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未接到一宗相关的投诉,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建筑工地、搬家公司、快递公司等高温露天作业集中的场所,发现不少企业仍未给工人发放上个月的高温津贴,为何未领到“清凉费”的工人们甘吃“哑巴亏”?
文 / 刘冉冉 图 / 倪黎祥
读者私信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我听说夏天最热的时候户外工作应该有高温补贴的,可是这笔钱我从来没拿到过。我想问一下到底是我的误解,还是真的确有“高温补贴”这回事?如果真的有,是多少钱,怎么发下来的?”——网友李先生
现状调查:
白领有补贴 蓝领多没有
“我在路上能不停车就不停车,一是怕耽误了客人的单;二是一停下来就热得要了命。”
下午1时的人民路上热浪袭人,毒辣辣的太阳炙烤着马路,但送餐员小郭还是抹了一把汗就又出发了,“天气越热我们就越忙。一到中午最热的时候,写字楼里的人都不出来吃饭了,外卖单也集中出现在这时候。”小郭的衬衫已经湿透了,紧紧地贴着身体,汗珠从头盔里一颗颗滚落出来。
“该领的”没领
“高温补贴?没听说过。”
小郭是湖南衡阳人,来这家知名快餐店做了2年多送餐员,却称自己一次都没有领到过高温补贴,“我的工资基本上只跟我的业绩挂钩,就是基本工资加计件浮动工资。”
记者近日走访建筑工地、搬家公司、快递公司等高温露天作业集中的场所,发现未领到高温补贴的工人不在少数。
“最怕上中班,”一直做环卫工人的李先生去年就领了高温补贴,上个月也领了150元,“下午两三点最热也最乏,累了热了我就不停地喝水,水是从家里带来的,买水喝一天10元都不够。”
据调查,较大规模企业的搬水工、建筑工以及环卫工人等高温作业人员几乎已按照标准足额领取高温补贴,但是建筑企业中的日薪工人、出租车司机、搬家公司等少有工人领取高温补贴,在记者随机采访的6位民营快递公司业务员中,竟无一人领到高温补贴。
“不该领的”领了
虽然露天高温作业的一线工人很少领到高温津贴,但是不少写字楼的白领却领到了高温津贴,不少人觉得真是像“天上掉下了一个大馅饼”。
“我们单位说,发6月份到10月份的高温补贴费,一个月150元,太好了,可是我们都是天天在空调下工作啊。”海珠区江湾路的阿忻说。
职工顾虑:为了一百多元丢工作不值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但谈到维权,多数未领到高温补贴的受访工人却打起退堂鼓。
“为了一百多元丢一份工作不值得。”黄埔大道上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老管说,“工地上包工的告诉我们,工资里面已经算上了所有的钱,‘该有的补贴什么的都在里面了’,他们说,具体有没有谁也不好说。”
“公司发了饮料,不好意思再要补贴,而且我也不知道我们这算不算高温作业。”天河区某装饰公司的助理设计师小刘称,由于工作特殊性质,需要常亲往客户家里协商装修、装饰方案,常常在最热的6-10月份在室外工作,而且一站就是几个小时,但是她不清楚这算不算高温作业,而公司也称他们并非全日室外高温作业。“如果投诉公司进行维权,工作记录上面根本没有室外高温作业的记录,应该是很难的。”
企业困境:市道不景气 靠“省”补贴减成本
“工人的流动性大,每天一结算省事但是很多福利难以一起保障,”某建筑工程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林经理透露,很多工人无法拿到高温补贴,与其行业特殊性有关系,“很多工程是几个工程队一起施工完成的,建筑公司老板承包了项目,再转手给小工程队,一层层下来,各项补贴到工人手里都不知道少了多少,管理上比较松散,没那么正规,工资结算也根据各工程队的规矩来,很难统一。”
某快递公司加盟点负责人王鹏被问及高温补贴发放缺位时也承认,“快递行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员工的工资成本居高不下一直是让财务头疼的问题,为了保证派件质量已经无法削减员工计件奖励的幅度,但如果再增加各项补贴,公司能否正常运营都是一个问题。”
林经理对此也感同身受:“经济环境不好,即使把能砍掉的开支都砍掉还不一定能熬得过去,哪还有资金给工人发补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大家都得忍一忍。”
不少公司或企业承认,天气热了就煮凉茶为工人消暑,但提到高温补贴,许多负责人表示“力不从心”。
高温补贴三疑问
疑问一:实际温度有点高
“温度计上标着35℃,可到人身上就是38℃、甚至40℃。”建筑工人老管称,与他同时工作的工友都有同感。
调查中,近一半工人认为,不超过公布温度就照常高温露天作业的做法不人性化,企业只在空气温度意义上的“高温”下发放津贴远远不够,还需要在工人感受的“高温”天气采取防暑措施。
疑问二:违法成本有点低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本办法,“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但是不少“人微言轻”的工人担心,最高1万元以下的罚款太少了,公司即便真被罚了款,总体比起来还是省下了不少,到最后吃苦头的还是工人自己。
疑问三:企业自责难落实
对于“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荔湾区某搬家公司小郑表露了自己的担心:“公司自己监督自己还不容易蒙混过关吗?老板说发了就发了,顶多他就说这个月扣的伙食费多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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