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堵塞国道妨碍执法 三男子被判徒刑
大河网讯(记者 宋向乐 豫报员赵富林)三门峡三男子在亲属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围攻、谩骂前来处置事故的公安民警,设置路障堵塞国道。7月13日下午,卢氏县法院对这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公开宣判,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永辉、王爱学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鲁二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2年1月27日17时许,209国道卢氏县官道口镇永渡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灵宝市苏村乡梨子沟村农民赵某驾驶的摩托车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赵某当场死亡、杨某及后乘人员受伤。事发后,死者赵某亲属张永辉、王爱学、鲁二来饮酒后赶到现场,伙同他人煽动死者亲属对处置事故现场的交警大队民警和维护现场秩序的派出所民警进行围攻、谩骂,占据出警警车达1小时之久,并撕烂执勤交警的反光背心,致一名民警脖颈受伤,民警佩带的现场执法记录仪丢失,造成不明真相的200余位村民和路人围观,并用石头在国道上设置路障,导致209国道堵塞长达5个多小时,上百辆车无法通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2年7月13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天下午4时,法庭度该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王爱学、鲁二来、张永辉以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未解决为由,采取极端措施,结伙他人聚众堵塞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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