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16日电(王林萍 朱晓颖)江苏省启东市北新镇的张老伯是个本分老实的农民,却在自家蚕豆地里种植了2000多株罂粟。16日,江苏省启东法院依法判决张老伯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1年9月的一天,张老伯在路边发现了几株结了果的罂粟,想到老辈人常说用罂粟果子煮过的水喂养家禽可防止家禽生病,便随手摘了5个罂粟果的种子种在了自己家的蚕豆地里。冬去春来,罂粟生长蔓延地很快,到了四月份,那罂粟花火已吞噬了整块蚕豆地。这很快引起了巡查民警的注意。2012年6月5日上午9时,启东市公安局稽毒中队民警查获了这些罂粟并予以焚烧销毁,经清点共计2158株。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老伯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念其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拿到判决书后,张老伯很后悔,“我是个文盲,平时法官来村里讲法律,我觉得自己年纪大了没必要听,就是去了也是凑热闹。现在真的很后悔,要是平时多听听,我就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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