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马永平 通讯员 许征 周凡冠)备受关注的玛纳斯县“大湾子村砂石料场聚众斗殴”案件7月13日宣判,预谋组织故意毁坏财物和参与聚众斗殴的白春雷、李某等27名被告人两罪并罚,被判处一年到六年不等刑期。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1年6月4日凌晨2时30分左右。当时,百余名身穿迷彩服,手持棍棒、砍刀、铁锹的人闯进王学文位于玛纳斯县兰州湾镇大湾子村华桥水库采砂的砂石料厂,拉闸断电、没收手机、破坏摄像设备,甚至强迫工人驾驶挖掘机推倒自己住的房子。
玛纳斯法院查明,这一事件有组织有预谋,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作案。当时这些人分工明确,总指挥是李某,他进入砂场后,安排几个人在路口拦截车辆,不允许进出,同时又带领数十人持铁锹、木棒打砸。
其间,甘某负责四处巡视,兰某捣毁电源开关,并指挥挖掘机挖料台,孙某将损坏的料场监控设施放在车上后丢弃到河道里,其余的人控制料场内20多名工人及进入料场的驾驶员等。清晨5时左右,接到报警后,民警赶到,这些人才四散逃离。后经玛纳斯县价格认证中心评估鉴定,被损坏的物品价值147896元。
经了解,总指挥李某其实是白春雷花钱雇的,白春雷是砂石料场经营者,与非法采砂的王学文因砂石料场用地发生了纠纷,在案发前一年,2010年9月5日,白春雷就雇兰某带人找到王学文的砂场,与对方发生争执,导致近百人在花桥水库对峙。
为了将王学文赶出采砂场,案发前,白春雷在石河子市的自家别墅内与甘某、兰某商议后,决定出钱找李某毁掉王学文砂石料场的机器设备,不让王学文继续采砂,打砸事件随之上演。事后,按照约定白春雷共支付了24000元费用,27名参与者分别获得300元到5000元不等的酬劳。
法院查明,涉案的27名被告都是居住在石河子地区的青壮年,多为社会闲散人员或有犯罪前科的,也有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述被告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斗殴罪两案同审,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他人均获刑一年到三年不能刑期。同时,没收作案的二辆车、三部手机等工具,还追回雇凶的非法所得。
(编辑:韩雪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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