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您选“安全文明驾驶员”
东莞启动2012年安全文明驾驶员评选
本报讯 (记者代希奎 通讯员阎海滨)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市文明办、交通运输局、交警支队决定在全市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以及公路客货运车辆驾驶员中组织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将首先评选出市“安全文明驾驶员”候选人66名,然后开展全市网络投票评选,按得票多少,评选出“东莞市安全文明驾驶员”共20名。
据悉,此次活动市文明办、道路运输管理局、交警支队将抽调人员成立市安全文明驾驶员活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评选活动。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评选出的市“安全文明驾驶员”将由市文明办、道路运输管理局、交警支队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并给予奖励。
此次活动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至7月20日,各镇(街)安全文明驾驶员活动办公室要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活动。镇(街)评选活动结束后,推荐2名驾驶员,在7月20日前报市评选活动办公室。
第二部分是市文明办、交警支队、道路运输管理局在8月20日前,对推荐上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参评人选,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组织开展全市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市级“安全文明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然后推荐本市“安全文明驾驶员”中特别优秀的驾驶员2人,上报并参加全省评选。
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在岗道路客、货运输和城市公交驾驶员;取得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的在岗出租车驾驶员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条件
(一)驾龄较长,取得小型自动挡汽车以上准驾车型资格10年以上,或持大型客车准驾车型(含公交A3)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来无道路交通违法或记分记录、无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无列入“黑名单”管理记录。
(三)遵守行业服务规范。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并从业满3年,无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记录或诚信考核不良记录;出租车驾驶员取得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并从业满3年,无不良营运记录;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在岗城市公交驾驶员累计安全行车达30万公里,无查实有责投诉记录。
(四)具有较强交通安全意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带头参加驾驶员和道路运输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支持、配合道路交通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五)具有优良文明驾驶行为。遵章守法,文明礼让,规范操作,认真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六)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在同行中具有良好影响和声誉。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如劳动模范、竞赛能手等),或在驾驶工作中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典型事迹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无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记录。
作者:代希奎 阎海滨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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