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一邮政局长挪用公款69万 获刑1年半
亚心网讯(通讯员 任疆记者 苏衍宽)近日,新疆兵团农一师某团邮政支局程某某局长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责令其退赔公款583101.2元。
2002年11月,程某某上任后,因缺乏管理经验,短短两年,所在邮政支局办理的汇转储业务就出现了25万元的短款(短款是银行在短期内因种种原因造成的现金数额少于账面数额,出现实际现金缺口的现象)。程某某为避免承担领导责任,以打欠条的方式,挪用该局替供电所代收的团场电费弥补漏洞。
2006年,该邮政支局终止代收电费业务,与供电所进行交结时,发现除了挪用的代收电费外,账面上竟又少了20万元,几经核账也查不出原因。为不让上级部门知晓巨额短款事件,程某某决定利用储蓄业务截留储户存款填补亏空。
从此,他便以局长身份经常安排存储业务人员休息,并以顶班换休为借口,拿了储蓄柜员的工号和密码。在储蓄柜顶班时,发现有储户大额定期存款或转存,程某某先将存款中的小额款用第三人的资料开户后调出存单,然后将此存单用事先设计的模版通过电脑单独打印出信息,并使该信息与大额存款储户金额信息相符,此后将存单交给储户,这样储蓄户无法发现,最后将减去开户的小额存款的余款存入自己掌握的存折中或直接拿走挪用。
当然,程某某也没忘记在储蓄账户开户专用凭单上记下储户的真实信息,以便日后储户支取或转存时再用套取的其他储户存款予以归还。
2011年3月,程某某轮岗到其他支局任局长。原邮政支局数次发生储户携存单支取存款,却在储蓄系统电脑内找不到相关储户信息的异常现象,随即引起了新任支局长的注意,并向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最终致使案发。
经查,被告人程某某使用小额开户手段将储户存款以第三人名字存入邮政储蓄系统共有123笔之多,涉及存款金额82万余元,合计挪用69万余元,到案发为止,尚有58万余元公款未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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