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京7月17日消息(江苏台记者孙茂强)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亲人走失,家人悬赏800元紧急寻人,一位热心南京的哥提供了线索,终于找到了亲人。可家人又反悔了,表示只愿支付部分费用。眼下在南京发生的这件事情,引起许多市民关注和议论。
听到这个寻人广播以后,南京的许多人都很留心,一位姓杨的的哥在一个高架桥下面发现了走失的老人。但当时他在高架桥上面,而且车子上还有客人,不能停下来,于是他就打电话给电台,又告诉了寻人者刘先生。刘先生在高架桥下面找了好几圈才找到,刘先生认为的哥提供的线索不太好。
他认为打个电话说在卡子门附近看到了有人,就要拿800块钱,如果随便有个人也打电话说在其他地方,恰好老人就在那个地方,那他是不是也要给钱呢?他认为这样赚钱太容易了,而相比之下,他的朋友开着车到处带他寻找,朋友付出的更多,他现在坚持给杨姓的哥700块钱,剩下的100块钱要给他的朋友做油费。
许多南京市民对刘先生的做法都是很不赞同,认为他不讲诚信。市民王小姐说,如果她遇到这种情况,她肯定还是要提供信息的,最后给不给钱另当别论的,但是最好要做到诚信。有一位张姓的哥说,既然承诺给人家800块钱,就不能打折扣,因为是别人提供了信息你才找到的,这样做让大家很伤心,如果越来越多,大家就会对帮助的人失去信心。一些司机还表示,如果再碰到这种事情,他们当然会热心帮助,但是为了减少麻烦,建议寻人者先把钱压在广播电台处。但是也有市民表示,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不要一味指责,胡先生就认为,亲人走失了,寻人者在情急之下喊出了800块钱,但是如果他只是一个吃低保的困难户,一下子拿不出钱来,也是可以谅解的。
南京市的一些律师也对此事发表了看法,他们认为寻人启示是悬赏性质的,酬谢800块钱表示向全社会不特定人的邀约。杨姓的哥已经完成了广告指定的行为,悬赏广告内容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把走失的家人带上门才能获得报酬,所以杨姓的哥既然已经提供了线索,就应该全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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