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炼“地沟油”贩卖 被抓时称这油我也吃
44岁的周磊是南京六合人,初中文化,此前家里开炼油作坊,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可是,放着正经生意不做,周磊非要干些违法乱纪且缺德的黑心事。他低价收购猪肉下脚料,炼出猪油卖给周边的小吃铺。被抓时,周磊坚称自己卖的不是“地沟油”,因为这油他自己也吃。
收购猪下脚料炼油销售
据周磊交代,自从2010年以来,他听闻炼制猪油很赚钱,便带着两个雇工阿强、阿江做起这个生意。周磊联系到六合当地的一家屠宰场老板,说要收购屠宰猪之后的猪肉下脚料。屠宰场老板一听很是高兴,原先这些下脚料都是直接扔掉的,如今能赚点钱,他何乐不为呢?于是同意按每斤1元的价格将下脚料卖给周磊。
生意谈成后,周磊每天一大早就开车去屠宰场,将老板扔出来的猪肉下脚料、内脏、猪皮等统统回收走。之后,周磊将这些猪肉下脚料拉回炼油作坊。作坊内,有几口专门用来炼制猪油的大锅,阿强、阿江的任务就是将这些猪肉废弃物炼制出猪油来。猪油炼好后,他们将猪油存放在院子里的大缸中,只要有客户上门买猪油,周磊就直接从大缸中取。
据周磊交代,大概每100斤猪肉废弃物就能炼制出近100斤的猪油,虽然收购时是每斤1元,但他卖猪油给客户时,价格就涨到了每斤4至5元钱。这些猪油基本都被销往了六合区的一些街边餐馆、小吃店、面馆等。
炼出的猪油他自己也吃
今年5月10日上午,周磊在六合区某面馆推销猪油时,被警方当场抓获。随后,警方在其家中当场查获淡黄色的猪油7000多斤,涉案金额2.8万余元。周磊及其两位雇工随后被抓。
归案后,周磊一直坚定地认为,猪油不是地沟油。他说:“我炼的这些猪油虽然有点不卫生,但与那些地沟油是不一样的,这种猪油对人体没什么害。那些小吃店、面馆的顾客吃了后,我也没听说有人拉肚子的,没事儿。”周磊说,因为觉得无害,他自己吃面条时也会用自己炼制的这些猪油。
虽然周磊称自己也吃这些油,但他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炼出的这些猪油就是“地沟油”。
日前,周磊等人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六合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点评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猪油国家标准,食用猪油是指健康猪经屠宰后,取其新鲜、洁净和完好的脂肪组织炼制而成的油脂。所用的脂肪组织不包含骨、碎皮、头皮、耳朵、尾巴、脏器、甲状腺、肾上腺、淋巴结、气管、粗血管、沉渣、压榨料及其他类似物,应尽可能不含肌肉组织和血管。
2012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中明确:“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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