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湘潭讯 昨日,记者从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获悉,东湖村原村主任刘干泉犯受贿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三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
湘潭市岳塘区东湖安置小区一期工程共5栋120套住房,主要安置对象是沿江风光带及工程学院被拆迁居民,安置小区于2008年8月竣工。直至去年年底,仍有26户居民未能得到安置,然而开发商却在安置区内违规建起了12套别墅。此事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去年年底,开发商相关人员及东湖村原村支书杨正国、村主任刘干泉等均已被立案调查。
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对东湖村安置区系列案共立案起诉3案3人,其他2名涉案人员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李志宏 通讯员向娟 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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