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伟华生前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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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伟华生前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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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奔波后,江志根终于讨到了一个并不十分满意的“说法” 现代快报记者 施向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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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镇江句容人江志根几乎只做了一件事。
2000年5月7日,他差一天满12岁的儿子为救人溺亡于水塘。直到2011年12月5日,江志根才拿到一张用途为“抚恤款及困难补助”、总金额15万元的支票,签章为“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这事情总算有了进展,我得跟你们说说。”昨天,来到现代快报社时,江志根还带了一张2002年8月10日出版的《现代快报》。10年前,快报那篇报道的标题叫《我想为救人牺牲的儿子讨说法》。
现代快报记者 贾磊
“等我回到家,有人告诉我,你儿子江伟华淹死了。”
连衣服都没脱
少年跃入水中救人
12年前的那个午后
连衣服都没脱
少年跃入水中救人
事情发生在2000年5月7日,当年“五一”七天长假的最后一个下午,也是少年江伟华12岁生日的前一天。
“那天我正好不在家,去溧水办事了,”57岁的镇江句容后白镇农民江志根把说了无数遍的往事娓娓道来,言语平静。“等我回到家,有人告诉我,你儿子江伟华淹死了。”
江志根说,他事后才知道:当天下午,儿子江伟华与同学吴德飞、吴德露、王启文、王启贵、马增平来到村庄旁边的水塘,这处水塘是附近窑厂为烧砖挖出来的,人迹罕至。一开始,他们到的是一处比较浅的水塘。
“3点多出门,是去钓龙虾的。王启贵先跑入水中去洗(澡),接着江伟华也跑入水中玩耍。”2000年9月,当事人之一马增平写下了一份“证明”,称几位少年很快被窑厂的一位烧水工撵走,但他们却来到窑厂附近一处较深的水沟,此水沟是因窑厂取土而形成。
“这时候,吴德飞先跳入水里,王启文看到吴德飞站不住了,就喊救人,随后吴德露来到水边拖人,但不小心也滑了下去。”在证明里马增平写道,“江伟华说‘我来救吴德飞’,立即跳入水中,推了吴德飞一把到边上。”
岸上的人顺势把吴德飞拉了上来,一片混乱后,众人却发现,下水救人的江伟华不见了踪迹。根据几位当事人的说法,水沟很深,四面很光滑,没有坡度。直到村里人赶到,才把江伟华的尸体捞上来,“他当场死亡,连衣服都没脱。”
而在更早的一份由在场当事人马增平、王启贵、王启文写下的“证明”中,也证实了江志根的说法,“江伟华不是自己洗澡掉入水中,是救同学吴德飞而被淹死的。”
事发当月,江志根想就儿子的死起诉窑厂,他认为是窑厂挖坑且无人看护,导致了自己儿子溺亡。一直到这时,他都不知道儿子是因救人而死。官司正在打,窑厂老板的妻子闯入了他们家:“你儿子是救人死的!别逮着我们窑厂不放。”
这几乎让心如死灰的江志根跳起来,自己的儿子是救人死的?
“别人都觉得我有希望,我有什么理由放弃?”
经历无数次碰壁
也有好心人的支持
十来年的奔波
经历无数次碰壁
也有好心人的支持
江志根常背在身上的破旧帆布包里,除了有大量的材料,还有一张江伟华11岁时的照片,这仅仅是一张从合影上剪下的大头照,却支撑着这个父亲走过这些年。照片上,穿着校服的江伟华脸皮白皙。
在起诉村里窑厂胜诉之后,2002年,江志根将被救者吴德飞告上法庭。在判决书中,句容市人民法院认定了“江伟华没有顾及自己不会游泳也前去帮助,后吴德飞被人救起,江伟华却不幸溺水死亡”的事实。
明确江伟华系因救吴德飞而溺水死亡的事实之后,句容市人民法院判决吴德飞家补偿江志根人民币4000元。
“就是因为这件事,两家人掰了。”昨天,江志根说,当时大家都穷,吴家人起初也是怕赔钱,才四处求人,不敢承认救人事实的。
法院认定了江伟华救人,这是江志根的一次胜利,但他认为,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理应有个“说法”。
“我跑了后白镇镇政府、派出所,也去了句容市公安局,还靠律师帮助,找到了当年正在筹备的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见义勇为基金会给我发了2000元‘慰问金’,但这是不能信的,也不能证明我儿子是见义勇为,这个部门2007年才成立,当时还在筹备。”江志根说起这些年的经历,在2005年以前,他四处碰壁,为此,他甚至骑着自行车在一日之间奔走于南京、镇江和句容三地,但处处吃的都是闭门羹。
在这期间,他也想过放弃,但是途中的一些温暖,让他坚持了下来。
“很多人可怜我。”江志根说,这些年,他走遍了南京、镇江和句容,北京也是一年要去五六趟。“我知道从南京新街口坐公交车到句容,要倒4趟车,一共花12元。”江志根笑得有些无奈。他说,这些年,有人让他免费乘过车,也有人给他买过午饭,复印店让他自己买复印纸,收他最低的费用,在北京,一位机关的工作人员甚至送了他一部二手的手机。
“别人都觉得我有希望,我有什么理由放弃?”昨天,江志根反问记者。
“荣誉证书不颁发,村里还是有人说闲话。”
拿到15万元支票
但没有荣誉证书
不算圆满的结果
拿到15万元支票
但没有荣誉证书
这种坚持,在2011年总算有了结果。
2011年9月,江志根将一份诉求报告送到了镇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这份报告中,他要求基金会对江伟华见义勇为的事迹给予认定上报,给予表彰,同时,颁发荣誉证书,以及解决江志根夫妻二人的低保问题。
这一次,江志根信心满满,因为他知道,中华见义勇为基金总会与江苏省见义勇为基金会都承诺他,介入此事。
果然,2011年9月2日,一个会议在句容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会议室召开。
根据一份“会议纪要”,这个由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派员参加的会议,认定了吴德露、马增平、江伟华三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同时,决定给予江志根抚恤金10万元、困难补助5万元。
“之所以是抚恤金和困难补助,同时不另发荣誉证书,是因为这次见义勇为行为,是未成年人完成的。”与会人员给了江志根这样的解释,少年儿童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如果监护不到位,容易造成严重后果。参照全省乃至全国对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的实践,均不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因此对江伟华的见义勇为行为仅进行奖励抚恤,并由句容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江伟华家属作出抚恤决定,不另发荣誉证书。
多年的奔波,看似有了结果,江志根拿到了一张15万元的支票。
不过,对于这个结果,江志根还是不满意。“我要给儿子正名,这个目的还没有达到,荣誉证书不颁发,村里还是有人说闲话。”江志根说,他希望,句容市公安局能够把抚恤或者是困难补助改一个名字“奖金”。
这是江志根这些年研究见义勇为相关法规的结果,连个字都认不全的农民,现在对于江苏省与镇江市有关见义勇为的法规,简直比最专业的律师还要清楚,他知道奖金,才是对儿子最好的交代。
不过,当江志根向公安部门提出这个要求时,再次遭遇沉默。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句容市公安部门与见义勇为基金会时,也被告知,“都出去开会了,没人在。”
“我兄弟4个,成家的只有两个,儿子是唯一的男丁。”
家庭的希望破灭
从未想过领养孩子
失独者的悲哀
家庭的希望破灭
从未想过领养孩子
12年过去了,当年发生事故的水塘已经填平,当初打官司的窑厂也已经关门易主,当初儿子身边的小伙伴,都已经长大离家。
“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选择事情没有发生过。”在赶回家的路上,江志根因激动而高亢的声音突然低了下来。
江志根在后白镇古村村的家中,算得上家徒四壁,最显眼的,是一堆堆的复印材料,和一台20英寸的电视机。材料是这些年的上访生活留下的,电视机,则是为了向别人播放一段由当地电视台在2002年时的一段报道。
江志根说,这些年,他一心扑在讨说法上,这个家由妻子王亚珍维持。“在南京和常州做保姆,一个月1000多元,全给我了。”说这话时,江志根的口气里有些愧疚,但在王亚珍的眼神中,却看不到一丝波动。事情发生后,王亚珍把家中有儿子影像的图片全部剪碎。
但王亚珍还是想着儿子的在江志根把电视打开,把那段有关儿子的新闻重播的时候,这个一直平静的女人,突然冲出了房门。
在江志根看来,在儿子去世的一瞬间,这个家庭的希望已经破灭。
“我兄弟4个,成家的只有两个,儿子是唯一的男丁。”江志根说,以前,在这个大家族里,最受欢迎的就是自己的儿子,自从他死去,这个家就没有了笑容。
奔波多年,江志根除了疲惫,没有留下什么东西刚刚拿到的15万,已经拿去填还这些年欠下的债务了。
“值。”憋了很久之后,江志根说了这么一个字。
2002年8月10日的《现代快报》曾经报道了江志根为儿子讨说法的往事,这让他在第一时间再找到快报,“当时的记者说,一有进展,就通知你们,这下子总算有进展了。”
57岁的江志根与54岁的王亚珍,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还要苍老。他们说,在这件事之后,考虑着外出打工,开始新的生活。不过,他们从未想过再领养一个孩子。“家里这么穷,算了。”这对父母的声音很疲惫,他们显然还没有“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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