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要公开招聘签约后办“五险一金”
本报泰安7月17日讯(记者 王鹏) 日前,泰安市政府出台《泰安市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8月1日起,专职消防员的招收、管理,按企业化运作,实行公开招聘、集中招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照规定落实工资、福利以及伙食、着装、医疗、训练等必需费用,并办理“五险一金”。
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从签订协议正式录用起,实行轮休制度;从事防火工作的专职消防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享受双休日、法定假日及休假;办理户口迁移,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按政策规定给予优先办理。
岗位招收录用方面,专职消防员征招对象为年龄18-30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社会青年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维修、驾驶、炊事岗位的专职消防员,招收年龄适当放宽。具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退伍消防战士,有驾驶、维修和炊事等技术专长的人员优先录用。公安消防部门对招收的专职消防员进行为期30天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符合条件的正式录用。
专职消防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职业津贴、岗位补贴、伙食补助费、高危补助、奖励工资、社会保险费、抚恤费、住房公积金、被装费等。经费每年安排预算,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增加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各级按照“分级负担”,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作者:王鹏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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