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钱财遭拒 儿子一天两次追打母亲
本报讯 (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吴艺明)儿子阿明(化名)向母亲索要钱财被拒,竟拿起竹棍追打母亲致轻伤。昨日,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阿明因犯故意伤害罪已于7月1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儿子一日两次追打母亲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4月13日下午3时许,阿明在中山市黄圃镇其住宅内向其母黎某珍索钱,但遭到母亲的拒绝。一怒之下,阿明拿起竹棍追打自己的母亲黎某珍。随后,黎某珍逃到公安机关报案。当日下午5时许,黎某珍返家途中又与阿明在黄圃镇新基小公园处相遇。阿明再次持木棍殴打黎,致黎某珍右手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黎某珍的损伤程度为轻伤。当晚8时许,公安人员在阿明住宅内将被告人阿明抓获。
阿明1989年出生,2008年10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
电视换台起纷争
据阿明供述,由于当日自己在家看电视,因换台问题与母亲产生了口角,遂追打母亲。而其母黎某珍则表示,阿明一直有赌博和吸毒恶习。当日是阿明找她索要一万五千元还赌债未果,迁怒于自己。于是,拿起家中晒衣服的竹竿去追打她。黎某珍还表示,阿明之前已经多次殴打过自己。
经法院审理认定,阿明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同时,阿明是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故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作者:胡迪 李世寅 吴艺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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