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鹏飞画
卫生部门既管医疗保险,又管医疗服务 是“老鼠守仓”还是“一肩挑” 卫生部门最熟悉医院的“猫腻”,谈判能力很强,可以把每个病种的费用压到最低,倒逼医院控制成本,确保新农合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身上
在河南省胸科医院,记者见到正在结账出院的蔡全胜。他是河南省民权县尹店乡苏庄村人,因患肺结核住院3个多月,医疗费一共是3.9万余元,实际报销2.5万余元。根据规定,凡是新农合政策报销范围内的项目,省级医院可以报销70%。在蔡全胜的费用清单上,记者看到:药品总费用27375元,其中自费药仅25元;诊疗总费用为11797元,其中自费项目支出为1347元。
患者的自费项目支出为何这么少?河南省胸科医院院长苑星说:“自从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以来,医院再也不能乱开药了。如果患者自费项目比例超标,医院就得自己买单。”
近年来,虽然新农合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但由于过度医疗无法遏制,医生盲目增加自费项目和药品,农民的实际医疗费用支出并未降低,甚至抵消了医保的补偿。
今年以来,为了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河南省对省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实行“双控”制度。与上年度相比,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不得超过3%,超出部分由医院全额承担;年度内新农合目录外药品费用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当年药品费用的15%,如果超出标准,超出部分的药品利润全部扣除。
自6月1日起,河南省在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预付制度。新农合部门和各医疗机构建立谈判机制,协商确定预付总额,按照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降低服务成本。在服务内容不减、服务质量不降的前提下,对有结余的医疗机构给予奖励,对超出预算总额的医疗机构予以处罚。
河南省卫生厅要求,严格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和平均床日费用增长幅度,市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县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8%,乡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所占比例,市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10%,县级医疗机构不得超过5%,乡级医疗机构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
河南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王耀平认为,“总额预付费”和“总额控费”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一种复杂的支付制度改革,而后者是一种粗放的预算式管理。实行总额预付费制度,必须同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付费等一系列改革,否则就会造成医院在医保资金额度用完后拒收病人。
“卫生部门最熟悉医院的"猫腻",谈判能力很强,可以把每个病种的费用压到最低,倒逼医院控制成本,确保新农合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身上。”王耀平说。
河南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认为,开展支付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改变费用支付方式,而是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控制费用。实行总额预付费制度后,医疗机构可能由“争病人”转向“推病人”,由“服务过度”转向“服务缺失”,卫生部门的监管方向也要随之改变。卫生部门既管新农合资金,又管医疗机构,具有“一手托两家”的优势,可以充分利用新农合支付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影响力、约束力、调控力,实现提高医疗质量和控制医疗费用的双赢。
卫生部门“一手托两家”,既能充分考虑“两家”的利益诉求,又能有效抑制“两家”的矛盾冲突,有利于实现满足医疗服务需求和控制医疗费用的平衡
有一种观点认为,卫生部门既管新农合资金,又管医疗机构,是“老鼠守粮仓”,自己怎能管好自己呢?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卫生部门既管医疗保险,又管医疗服务,可以统筹协调二者关系,避免两个部门分别管理导致的利益博弈。
卫生部部长陈竺曾形象地说,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之间并不是互相掣肘的关系,而是共同服务于健康改善的关系。如果比作一个人挑担子,那么这个人的目标就是改善健康。一副担子只有挑在一个人的肩膀上,才能更好地兼顾两个筐的平衡。因此,新农合的管理模式又被称为“一肩挑”。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把人类的经济活动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第二类是“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第三类是“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第四类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其中,第一类花钱最少、效率最高;第四类花钱最多、效率最低。而卫生部门管理新农合资金就属于第一类。
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徐润龙说,守粮仓的老鼠之所以偷粮,根本原因是由于粮仓不是老鼠的。否则,老鼠肯定能看好自己的粮食,合理取用。集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于一体的管理体制,从财政角度看,应该是强化了医保资金的预算管理;从支付方式改革的角度看,可以理解为一种更高层次的总额预付制度,这也是国际上先进国家医保制度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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