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对外澄清 从未在台北监狱服刑期间意图自杀
东南网7月19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吕秀莲昨天说,扁托她向外界说明,他未在台北监狱服刑期间意图自杀,三次绝食是在台北看守所;陈幸妤也说,扁表示绝食自杀是在北所的事,北监是两人一间,父亲会顾及室友,不会寻短。
台大医师柯文哲昨天凌晨通过个人脸书澄清,他并未说过“阿扁活不过四年”,他的意思是“让阿扁死在狱中,不符合台湾社会最大利益”、“这样拖下去,在未来四年若在狱中搞出需要急救甚至CPR之事,只是让台湾更乱而已”。
吕秀莲说,前天看到扁企图自杀消息,前往探视。
扁托她转述两点,一是马偕医院精神科医师陈乔琪有次去看他,问他失去自由后心理状况,他说在台北看守所曾三度绝食;扁强调,是陈乔琪问他,他才这么叙述,不是刻意要讲。
第二个要转述的是,扁说过去戒护就医从未接受精神科检查及治疗,希望在精神这方面可进一步检查、治疗。
下午陈幸妤带长子赵翊安到北监探父,她说,有特别问一下有关自杀的事,扁说是之前在北所的事;她跟父亲讲,北监是两个人一间,就算有那念头,也要兼顾室友感受,“我爸爸说他会兼顾!”
北所:扁天天接见 难瞒自杀
台北看守所表示,陈水扁在北所时属羁押被告,并不是受刑人,天天都可接见,有时一般接见加特见及律师会面,一天可接触外界多次,若有自杀,早就曝光。
吕秀莲到台北监狱,办理特见会客,在典狱长的陪同下,探视陈水扁。她转述陈水扁的话说,“所谓曾经自杀3次,不是在这个地方(北监)发生的”,是过去在看守所的时候发生的。
北所副所长叶碧仁对于陈水扁曾在北所自杀3次表示不可思议,并调出纪录指出,陈水扁在北所只有发生绝食,没有撞墙,这些都有纪录可查。
根据纪录,阿扁曾3度禁食,2008年11月12日收押时首度禁食,11月16日被强制戒护到亚东医院就医,19日打点滴返所,10天后才开始进食。
2009年2月20日再度绝食,直到妻子吴淑珍23日“特别接见”,在妻子劝说下才结束禁食;台北地院2009年5月8日裁定陈水扁延押,还押北所后进行第3度绝食,被送往新北市立医院板桥院区戒护就医,12日出院,14日停止绝食。
叶碧仁表示,陈水扁在北所时属羁押被告,并不是受刑人,但为安全顾虑,陈水扁放风时是单独一人进行,其他时间多在准备诉讼事宜,生活上没有异状,再加上24小时监控下,并无所谓撞墙等自戕或自杀行为。
他指出,陈水扁当时是被告,不仅天天可以接见,有时一般接见加特见,以及与律师会面讨论案情,一天可接触外界多次,若有自杀情形,早就公诸于世,根本不可能瞒住来会面的众多家人好友,直到现在才曝光。
民进党加强救扁力道
陈水扁传出曾三次自杀,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表示,民进党将会加速声援支持陈水扁保外就医的脚步,也呼吁有相同共识的意见领袖,能提出意见与看法,给予马英九一些压力。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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