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7月19日电(李东艳 马以轩)一80后男子在互联网上建立“高明摄行器材”等多个网站,以销售摄影器材为名,在收到对方钱款后即将网站关闭,让受害者无法联系自己的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得人民币1.9万余元。19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消息,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2012年2月6日,为购买一套摄影器材,张某从网上搜索到一个名为“高明摄行器材”的网站,在看中一款摄影器材后,他与网页上所留的QQ号码取得联系,并约定以5200元的价格买下,对方要求“先付款,后发货”,随后,毫无戒心的张某按照要求将钱款通过网上银行汇入了对方的指定银行账户。
岂料,此后张某并未得到摄影器材,此时,他发现“高明摄行器材”网站已经打不开,而且对方QQ号码也一直不上线,这才意识到被骗,随即报案。
3月19日,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将陈某抓获归案。经查,今年28岁的陈某是福建省安溪县人,仅有初中文化程度。陈某交代,从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间,自己通过互联网注册域名、租用域名空间,并建立名为“高明摄行器材”等多个网站,以销售摄影器材为名,在收到对方钱款后即将网站关闭,让受害者无法联系自己的方式实施诈骗,共骗取蔡某、曾某和张某等三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9860元。
当被问到为何会想到以此方法骗取钱财时,陈某深深忏悔称,因为家中孩子有先天性肾积水,急需用钱,才干起了这一行当。
案发后,陈某诈骗所得钱款已经全部退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设立网站后以销售摄影器材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清赃款,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