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7月19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罗洁)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其中包括对种粮大户收购粮食进行一定的奖励性补贴。这对农民来说是件大好事,但也有人在这补贴上动起了歪脑筋。浙江台州市临海大田镇的农民王某就抓住了这么一条“生财之道”,以骗取国家贴补为目的,谎称自己是“种粮大户”,收购别处的粮食卖给粮站,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2012年7月19日上午,临海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今年53岁的王某是临海大田镇的一个普通农民,有一次和同村人闲聊中得知,种粮大户卖国家公粮是有补贴的,每吨粮食有四五百块钱。这个信息让他“灵光一现”,想出了一条“生财”妙计。
2009年5月,他谎称自已是种粮大户,有300亩夏粮种植面积,跟临海粮食局签订了100吨夏粮征购任务。
合同顺利签下后,家中才两亩田的王某也不怕完不成任务。因为他早就跟同村做粮食生意的董某打听清楚,可以从外地粮贩那里搞定这些粮食。一个多月后,他托董某从安徽买来近百吨粮食,再转手卖给粮食局。以2200元每吨的价格买进,再以1960元每吨的价格卖出。虽然表面上每吨亏了240元,但国家贴补却有460元。轻而易举地,每吨220元的差额就被他赚到手了。
王某以此方式获取国家粮食贴补44849元,净赚22000多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诈骗国家财政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退清了非法所得,并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临海法院当庭作出了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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