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7月19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童法)云南籍男子严某为赚得结婚钱,从自己的女友及准丈母娘处得海洛因12.8克后分批量贩卖。被捕后,他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犯罪,查获78.4克未流入社会毒品。18日,浙江桐乡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贩卖毒品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严某今年23岁,从云南到浙江桐乡打工,长相秀气,与女友(赵某)感情稳固,并深得准丈母娘(李某)欢心。
女友赵某与母亲李某(均另案处理)相依为命。两人从云贵滇等处私自收海洛因共91.2克,并携带至桐乡。后将大量毒品藏于租房的电视机上,以卖钱供两人日常花销。
严某和赵某两人观念相近,陷入热恋。严某辞了工作在家待业期间,赵某挪出了大把空闲时间陪伴严某,并在生活中出手大方,照顾严某。这严某深深迷恋赵某,两人很快见了家长。
但与赵某热恋的严某,敏感得察觉到母女两人的怪异。两人贩卖毒品以供生活的真相被严某发现后,女友及准丈母娘便怂恿起了严某,让其一起发财,说是赚满这次的钱就结婚,隐居老家。赵某抵不住母女的双重诱惑,落入贩毒深渊。
2011年8月至9月,严某多次从女友住处取海洛因,贩卖给不同的对象,一月间共计贩卖40余次,毒品数量累计达12.8克。后其被公安机关侦查抓获。
桐乡法院审理认为,严某犯贩卖毒品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