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出生33小时后死亡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博纯报道:刚出生的男婴,突然出现危险情况,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从出生到死亡,男婴仅活了33个小时。昨日上午,男婴的家属来到天河区妇幼保健院门口,质疑院方的一些做法欠妥,导致婴儿死亡,提出巨额赔偿要求。医院有关负责人认为,病情观察、治疗处置措施及时到位,符合诊疗规范,院方并无过错。
13日下午3时,李先生的妻子肖女士在天河区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下一男婴,“出生时哭声响亮,面色红润,医生说小宝宝健康。”李先生说。两小时后,李先生将婴儿抱在怀中时,发现“小宝宝呼吸有些急促”,几次向医护人员反映,“医生与护士都说属于新生儿正常现象,三个小时左右会好转。”李先生不放心,将孩子转入儿科特护病房,“转入后,护士说,小孩完全正常,让我们尽管放心。”
14日,李先生通过探视监控视频发现,“儿子的呼吸更加急促了,医生却说情况正常。”当晚7时,“医生过来跟我说宝宝需要手术,让我们配合医治。”李先生慌张起来,“当晚10时,科室主任也来了,说情况危险,需要转院。”15日凌晨零时13分,刚出生33小时的男婴,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躺在医院病床上的肖女士一脸憔悴,“医生说婴儿很健康,我就做了结扎。”她哽咽着说。李先生质疑院方,家属几次发现婴儿呼吸急促,医生和护士多次告诉他属于正常现象,“为什么会突然发现病情恶化,急急忙忙送入抢救室?”
李先生提供的一份婴儿出生时的诊断报告单显示,检查部位为肺部,诊断意见为胸廓、两肺叶未见明显实质性病变。李先生认为,14日上午他探视时,院方应听取他的意见,对婴儿再次检查,他还认为,“院方应该解释,对婴儿做了什么抢救”。
事发后,院方提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我不忍心解剖一个婴儿。”李先生说,医院说赔偿一万元,“我宁可不要!”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时见到天河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与婴儿的家属见面谈话,了解情况。据了解,家属尚未答应任何赔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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