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拟起诉日本政府进行民间索赔
2012年07月21日1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 张蔚然)记者21日从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专家论证会上获悉,中国抗日战争期间遭受重庆大轰炸的15名受害者拟于近期在重庆起诉日本政府进行民间索赔。
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专家论证会今天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机构的多名国际法专家与会。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案件律师团中方首席律师、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林刚告诉记者,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日本国受害赔偿案已于2006年3月至2009年10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进行了四次提诉,来自重庆、成都、乐山、自贡、松潘县、合江县侵华日军大轰炸受害者共188人成为这场规模最大的跨国诉讼的原告。截至2012年3月,已有24名原告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出庭,进行受害事实的陈述。
多年来,大屠杀、遗弃化武、慰安妇、强征劳工、细菌战、毒气战等日本侵略战争受害者及其遗属纷纷向日本法院提起受害赔偿诉讼,重庆大轰炸对日索赔是其中之一。“目前,重庆大轰炸民间受害赔偿案尚在审理中,其他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的中国民间对日索赔案,胜诉希望渺茫。已届高龄的受害者陆续过世,绝大部分受害者没有得到司法救济。”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诉讼案件律师团专家、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潘国平说。
记者从将在重庆起诉的大轰炸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第一批原告清单上看到,原告共15人,他们来自重庆渝中区、九龙坡区、渝中区、大渡口区、巴南区、江北区、涪陵区、南岸区,年龄最大的受害者已经91岁。
出席今天会议的专家认为,考虑到中日之间的各种复杂因素,日本政府不可能对作为其二战中暴行受害者的中国无辜平民支付任何赔偿,日本法院也不可能不顾国内的各种压力判决其政府承担法律责任。鉴于此,诉诸侵权行为地法院对受害者而言是一种十分有效和方便的,有时甚至是唯一可行的救济途径。在国际法实践中,侵权行为地法院也往往作为管辖法院审理类似案件。
专家们表示,虽然中国政府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对日本国战争赔偿要求,但并没有放弃民间对日本国的受害赔偿要求。根据国际惯例和各国司法实践,追求战争犯罪的责任不受时效限制。日军实行的重庆大轰炸并不区分军事、民用目标,属于无差别轰炸,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基本人权,是极其严重的战争犯罪,不应享受国家豁免。
从1938年2月至1944年12月,侵华日军对重庆及其周边城市商业区、平民聚居区实施了6年又10个月的狂轰滥炸,史称“重庆大轰炸”。轰炸造成重庆32829人直接伤亡、6651人间接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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