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探索村官准入、退出机制
新华网福州7月22日电(记者郑良)记者近日在福建漳州采访了解到,针对当前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情况,该市今年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探索建立村干部准入、退出、问责机制,严把候选人入门关,参加竞选时要就廉政纪律、为民办实事、辞职等事宜向村民公开承诺,“食言者”将被组织问责、劝退。
村官候选人“六不准十不宜”严把入口关
今年3月11日,漳州平和县14万手机用户收到了县纪委、组织部发送的短信:全县即将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倡村民推荐管理型、经济型、知识型、创业型的人才;反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参加非法组织和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不好的人作为候选人。
平和县纪委书记张娇兴说:“为了防范黑恶人员,作风、能力有问题的人员利用宗族、宗派势力操控选举,保障换届选举的公开、公正,今年以来,县里明确了村干部选举"准入"资格,严把入口关。”
平和县委提出了竞选村官“六不能十不宜”原则,16种情形下,不能或不宜推荐提名为村级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包括: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或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因涉黑、涉恶被处理未满3年的;被发现有贿选行为的;上届村“两委”成员中连续6个月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责的;现任村干部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村务混乱,离任审计发现以权谋私、存在经济问题等。
张娇兴说:“县里通过手机短信、电台广播、村务公开、入村宣传的方式向村民宣传,引导村民将"六不能十不宜"等原则写入《选举办法》和《村民自治章程》。”
平和县山格镇镇纪委书记陈建华告诉记者说,山格镇山格村有一名黑恶人员,曾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去年解除劳教。今年,他扬言要花50万元参加村干部选举,因为他有黑恶势力背景,很多村民不敢直接反对他。县里指导出台的《村民自治章程》明确了“六不宜、十不准”,对照这个条件,这名劳教释放人员被直接挡在候选人门外。
漳州纪委副书记高国跃说,严把候选人资格关是确保村级换届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今年以来,有110多名不符合要求的村民主动放弃提名资格,28名村民主动放弃候选人资格,6名初步候选人资格被取消。
截至今年7月,漳州已有9个乡镇、102个村党支部、120个村委会顺利选出新一届村“两委”成员,村干部全部实现高票当选。
村官履职公开承诺食言要问责
7月以来,平和县坂仔镇东风村村委会主任林荣深一直在为村里修桥的事奔忙,每天都要去工地查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他告诉记者说:“修桥是选村干部时公开承诺的,必须按期完成。”
推行村官候选人参选公开承诺是今年漳州在换届选举时的创新作法,候选人要向全体村民和上级部门公开承诺,内容包括纪律承诺、任期目标和为民办实事承诺、违反法规和纪律时辞职承诺。
高国跃说:“公开承诺制度旨在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凭实力参选,靠能力竞争,解决以往出现的选前乱承诺,选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林荣深说:“今年4月参选村主任,我承诺了清理河道、修缮河堤、修桥铺路等10多项办实事项目,村民都在看着,上级部门在监督,我不敢懈怠。”
坂仔镇纪委书记朱锡养说:“候选人承诺的各项内容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公示,报乡镇党委备案,接受各界监督,防止虚、假、空许愿承诺的现象。
漳州出台规定,各乡镇纪委对村干部廉洁履职承诺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村干部兑现承诺。对村干部不履行承诺或者履行承诺不到位,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依法给予罢免。
漳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薛云官说:“村干部廉洁履职事关政权稳定,漳州的探索着眼于落实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力,通过制度建设保障村民选出真心拥护的村干部,强化了对于村干部履职的日常监督,通过问责和退出机制给村干部权力套上"紧箍咒",实践情况看,这种作法取得积极成效。”
作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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