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学生饮用水不安全将追究责任
新华网南宁7月23日电(记者 覃星星)为确保群众用上安全饮用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责令关停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备水源;同时还规定,城市自来水覆盖区域内所有教育机构不得使用自备水源,违者实行责任追究。
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去年底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宾阳、合浦、浦北、岑溪、罗城等五县(市),重点对学校、医院、酒店、餐饮店以及居民小区等61个单位的自备水源水样进行现场采集和部分指标现场检测。根据今年4月完成的水样分析报告,对水样开展的35个基本项目检验中,16项指标出现超标,被检水样的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与此同时,部分自备饮用水源存在直供水消毒剂常规指标不达标以及用水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等超标现象。
记者了解到,目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要求广西宾阳、合浦、浦北等地相关部门落实关闭自备水源井的工作,五县(市)也已制定了自备水源井限期关闭治理实施方案。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要把学校、幼儿园作为重点整治单位,对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实行学生饮用水安全问责制,对城市自来水可供区域内所有教育机构实行不得使用自备水源的限令,违者实行责任追究。
作者:覃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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