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行窃,小偷被擒“逼”民警保密
本报讯(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张家国 王瑜文)23日凌晨2时,江汉公安分局常青街派出所民警巡视至发展大道一餐馆附近,发现一男子飞速驾着一辆电动车戛然而止。随后,男子坐在电动车上,掏出手机与人联系,民警觉得有些可疑,遂上前盘查。男子镇定递过身份证,并从包内抽出几张合法经营证照,说自己是一家装修公司小老板。
男子年近40岁,板寸发型、体态壮实,衣着得体,谈吐也有分寸,民警回敬礼仪说:“谢谢你的配合!”顿时,男子两腿颤抖起来,民警灵机一动,令其打开背包检查。果然包内装有液压钳、撬杠、起子、塑料模型钥匙插片等作案工具。男子露出小偷马脚,只好交待,电动车是刚从汉口后湖某小区偷来的。
经审查,38岁王某系黄冈人,原是一家装修公司小老板,经过多年的打拼,腰包鼓起后,沉迷赌场,百万资产打了水漂。为偿还所欠赌债,他弄来专业作案工具,白天打工,夜晚流窜武汉三镇撬门入室、撬盗摩托车等,作案10余起。当民警让王某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名时,他向民警讨价还价说,因家乡人都知道他混得有脸有面,如果把其当小偷的事,告诉家人,他就绝食。民警晓之以理,按照法律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以便知其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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