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港澳高速被淹车辆开始认领
本报讯(记者 金可 通讯员 田海军) 昨日,丰台公安分局发布消息称,“7·21”特大自然灾害中,在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17.5公里南岗洼路段部分被淹车辆,经打捞现已被运至卢沟桥乡张仪村通达停车场,车辆失主可凭有效证件认领被淹车辆。
24日16时起,打捞车辆已开始认领,现已发放24辆。“现在想起来真后怕,当天车堵在水里已动不了,我的母亲和两个孩子刚离开车达到安全地点,车就被埋在泥水中。”现场认领汽车的杨女士心有余悸地说。
据介绍,车主凭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民警登记并开具发放证明后,即可把车领走。因部分车辆为外埠车辆,车被淹后司机离开现场,未到公安机关登记被淹机动车相关信息,因此,暂时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为此,丰台分局公布机动车认领电话:010-83669034,帮助车主及时认领被淹车辆,办理相关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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