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试点“营改增” 范围初定交通运输等行业
南方日报记者昨日从广东税务部门证实,广东将全省整体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将初定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该地税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方案仍未最后定,但广东的试点方案预计将参考上海的试点经验。对于备受关注的营改增的税款所属问题,该负责人回应称,税款将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但将全部留给地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结构性减税
记者了解到,正在制定的广东营改增方案是由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和省国税局三个部门共同制定,今年初已经完成前期的调研和测算工作。根据测算,营改增将有效减少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应纳税款,但该负责人未透露具体测算的涉及金额。
据省税务部门人士介绍,由于上海部分行业的营改增,吸引了不少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不惜将总部转移至上海,实际上造成了经济洼地效应,“这对广东吸引投资产生影响,也对已在粤发展的相关企业不利,这实际上对仍留在广东的同行业企业是不公平的。”
而对于为何要圈定试点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据记者了解,实际上,虽然营改增势在必行,但实际上在珠三角聚集的制造业企业,特别是以人才为竞争核心的高科技企业,以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税方式并不利于减低企业税负,“因为增值税的征管是严格按照每一环节的发票数据征收的,而"人"恰是无法定义上一环的价值。因此营改增目前在某些范围内进行试点更为合适。”
省地税局局长王南健此前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结构性减税的一个举措,对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是一个有力的推动,从长远来看,是一个最终方向。
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
本次营改增试点扩围,将扩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此外,明年将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对于这次扩围较大的原因,与上述广东省税务部门人士观点一致,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上海试点的倒逼使全国很多省市争先恐后争取加入本轮试点,这样必然会形成税收洼地,使得市场资源配置向上海流动。正是因为试点势必造成税负不公,所以“营改增”必然会迅速在全国铺开。
实际上,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扩大对增强行业间的税负公平、减少营业税的重复征收以及完善财税制度都有重要意义。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分析称,增值税改革试点地区就应该是工业基础比较发达、征税矛盾比较多的省份。国家通过税制改革,将降低增值税的负担,有利于促进企业产品销售,降低生产成本,增加收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推动企业更快发展。“本次税制改革也将降低增值税负担,有利于逐步改变我国间接税比重过大、直接税比重过小的状况,优化税制结构。”
杨卫华还表示,此举将降低相关行业税负,是政策结构性调整的延续。增值税改革推广到全国后,其宏观效应会更加明显。增值税改革将改进税收制度,中长期有利于推动服务业发展,对改善经济结构起到积极作用。
上海试点实效如何?
税负降低40%,小微企业最受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11月正式发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其相关政策,上海市从今年1月1日起,已经在包括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业,以及包括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在内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
从上海试点情况来看,由于占企业总数近七成的小规模纳税人由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调整为目前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因此,原本税负相对较重的小微企业成为了这项改革最大的受益者。记者从财税管理部门和试点企业了解到,上海的改革试点至今,各项政策措施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减税超过20亿元,企业税负降低40%。
为何推行“营改增”?
避免重复征收,促进产业分工与协作
营改增的背景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与营业税,不仅存在显而易见的重复征收,并且还导致整体税负随收入累退,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即可以通过产业链上进项税额抵扣,避免服务分包环节层层征收营业税。
另就效率而论,税收的目的并不止于转移支付,作为一国产业政策的重要抓手,它还兼有引导资本投向等基本职能。因为,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已不适应现代经济分工不断细化,以及服务业占比不断上升等内在要求。业内人士由此认为,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可以化弊为利地促进产业分工与协作,加快推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黄颖川)
作者:黄颖川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