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早已屡见不鲜,“执法钓鱼”您听说过吗?
本月24日,微博网友@刘浩微博报料称,自己接到举报,“在德州市斜拉桥下每天都有人开着交通局的执法车去钓鱼”,并配发了图片,此事引发了网友热议。当地交通局有关人员回复本报记者称,此事不属于“公车私用”。
执法车现身钓鱼现场
微博网友@刘浩是一名媒体工作人员,他于本月21日早上7时左右看到一辆牌号为鲁NB5E34的交通局执法车停在河边,河边有4个人在钓鱼,现场还有两辆电动车和一辆自行车。“无疑,执法车是他们其中某一个人的。”该报料微博配发了8张照片,图片中有几名中年男子在河边钓鱼,附近停着一辆装有警灯的交通局白色执法车。
该微博一经发出,立即引发了大量网友转发评论,网友@思念快乐戏称:“这是正宗的钓鱼执法!”微博认证为“中国网魅力陕西频道商洛工作站站长张莉婷”的网友@中国网-龙女儿认为:“明显的公车私用,应问责。”由于该事件还在记者的调查中,网友们纷纷猜测这是否又是临时工所为,网友@浮萍认为开车的人“不是临时工那就是司机”。网友@崔明文也调侃道:“给领导开车的临时工!没事跑出来钓鱼了!”
当地否认“公车私用”
昨日13时许,刘浩再次转播此微博,并链接@德州市12345市民热线,希望其介入调查,同时希望交通局予以回应。昨日下午,记者进入@德州市12345市民热线的微博,发现该微博在6月24日16时30分连发3条微博后,再无任何动态。随后,记者电话连线了德州市交通局,运管办一位刘姓主任接受了采访。
他告诉记者,此事已经基本调查清楚。本月20日下午,该执法车的驾驶员去济南送材料,回到德州时已经晚上八九点。根据交通局规定,执法车晚上必须停在单位。但当时已晚,该车驾驶员向他打过报告后,经过他批准,将执法车开回了家。由于该驾驶员有早起去斜拉桥附近钓鱼的习惯,21日早晨,他在将车开还单位的途中,跟往常一样去过斜拉桥后才上班。对于网友“每天都有执法车停在桥下”的说法,刘主任予以否定。
刘主任认为,由于驾驶员是为了将车开回单位,不属于“公车私用”。目前,交通局并未准备对该驾驶员进行任何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 蒋哲
实习生 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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