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立项 先要微博问民意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郑佳欣 实习生/王方) 广州下一年要敲定哪些立法项目,今后要先在微博上征求民意。《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草案)》昨日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规定,立法项目须广泛征求意见,除了传统的报刊、网站、座谈会,还包括使用微博征民意。
该草案对广州市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对象、征集方式和征集时间都做了规定。根据草案,今后市人大法制工委在收到各方面报送、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后,应整理汇总,形成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包括在报刊或者网站、立法官方微博上公开征求意见,以及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社会公众、市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
草案还规定,市人大法制工委应当每年六月征集下一年度的立法建议项目,且征集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为避免不能按时提交提案而导致年度立法计划不能顺利完成的现象,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创建立法计划项目库制度。据了解,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分为正式项目和预备项目。正式项目分为“审议项目”和“提案项目”,“审议项目”是当年应当提请常委会进行审议的项目,“提案项目”是当年只提案不审议,下一年度进行审议的项目,而立法计划项目库中的项目即由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中的“提案项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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