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8月1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7月30日,周先生从广州乘飞机回沪,但客舱内弥漫的一股榴莲味让他严重不适,甚至还呕吐不止,飞机因此延误1个小时。
周先生搭乘的是东航MU5334航班,当时他刚放好行李,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榴莲味,“我对榴莲味严重过敏,只要躲开这个味道,我一点问题也没有,身体也好得很。”然而,在机舱这个密闭的空间里,周先生无处躲避,他只能向空姐求助。然而,就在空姐前来询问其他乘客的时候,极度不适的周先生已经呕吐不止,“我只能待在洗手间里,吐到最后已经神志不清,四肢酥软了。”
眼看周先生脸色苍白,乘务长询问周先生是否可以更换航班,但周先生因为工作关系必须搭乘该趟航班,便请求空乘人员找到机上的榴莲代为保管,或者干脆将榴莲带离飞机。于是,乘务长用机上广播寻找携带榴莲者,可没有一位旅客应答。无奈之下,空乘人员只能将周先生的座位更换到机舱前排,并让他含着柠檬片休息。昨天,在休息了一个上午之后,周先生的身体总算恢复了些。
由于周先生身体不适,且一直待在洗手间里,导致飞机无法准点起飞。机上的其他旅客抱怨纷纷,有旅客还要求周先生下飞机,免得耽搁其他人的行程。最终,航班延误了近1个小时,飞机于16时30分从广州机场起飞。面对其他旅客的指责,周先生感觉非常冤枉:“据我所知,飞机上不允许携带有异味的食品。我是一个受害者,为什么反而指责我?”他表示,受到谴责的应该是携带榴莲上飞机的旅客。
这不是周先生第一次遇到类似状况。今年5月31日,在上海飞往温州的航班上,当时飞机已经升空,坐在周先生前排的一位女乘客突然从行李架上拿出了一个榴莲吃了起来,幸亏空乘人员及时阻止。由于飞机在半小时后就落地了,周先生的“煎熬”很快结束。
业内人士介绍,民航总局明确规定,任何有异味的物品均不能作为托运行李或随身行李运输,海鲜、榴莲禁止带上飞机。此外,如果携带的腊肉等干货已进行了很好的密封包装,则可以被允许携带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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