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90后男孩组团不到一年盗窃65起
城市晚报吉林市讯 5名90后的男孩,因无正当职业,又贪图享受生活,他们组成了盗窃团伙,把目标瞄向了农村的农户,他们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疯狂作案65起,涉案金额高达16.63万元。7月25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渠某是蛟河市河北街团结村泡子沿屯的居民,无业,2011年1月28日,渠某与朋友张某到蛟河市河南街杨木林子屯盗窃。“农村人防范意识很低,基本家家都不锁门,有时我们进屋后如果发现有人,就称走错了,如果看到屋里没人,我们就开始实施盗窃,看到什么值钱就拿什么。”渠某称,他们合伙盗窃几次后,渠某就把他们堂兄也拉入团伙。2011年5月,张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一年,渠某感觉团伙失去了一位重要的成员,力量有些薄弱,他又把同学李某和朋友陶某拉入团伙。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渠某、张某、渠某堂兄均为1990年出生,李某和陶某均为1992年出生,5名90后的男孩组成了犯罪团伙。
2011年11月11日下午,渠某等几人在河南街保家村一农户家盗窃时被人发现,李某逃跑,渠某被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不久,渠某的堂兄、李某和陶某投案自首,同时,被劳教的张某再次受到公安机关的调查。
渠某被抓的当晚,他的母亲张某将儿子盗窃来的电脑、邮票等物品藏起来,还让儿子的女友杨某将盗窃来的一台笔记本电脑、5部手机和3部相机等赃物转移。渠某交待,他盗窃来的首饰以低价卖给了加工首饰的福建人花某。
7月25日,蛟河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渠某有期徒刑13年,他堂兄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陶某和李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半,张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零9个月。收赃的花某、渠某的女友和母亲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分别被判处拘役6个月、3个月、2个月,均缓期执行。
(曾瑞刚 记者 赵羽/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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