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差钱”,何必搞募捐?
台风“韦森特”吹倒深圳11万棵树。深圳市绿色基金会发起建林义捐,市民响应寥寥。绿基会表示募捐不是因为财政“差钱”。以上事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有没有因果关系,公众可自行判断,然而现实是这次义捐开场惨淡已成定局。
城市绿化是公共事业,毫无疑问属于公益,市民不愿意为此捐款,原因恐怕不在于深圳市民缺少公益心,而是募捐本身瑕疵太多:在组织者、募捐目标以及管理等环节上,都让外界感觉面目模糊不清。绿基会们应该反思,如何避免混淆社会管理与社会公益的边界,让公益事业与公众认知保持一致,这是关系到我们公益事业成败的关键问题。
从这次义捐的发起人来说,深圳市绿基会属于公益性公募基金会,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发起,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主管,而募捐所得也“由市绿化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予以指导和监督”。从绿基会过去的运作来看,募捐所得的使用方向跟绿化行政部门高度一致。由于组织人员和募得资金去向和管理都在政府内部循环,政府部门下属的基金会向社会募款,跟政府直接向社会募款在性质上并无区别。深圳市绿化委也承认本来就是想以市城管局和市绿化委员会的名义发起募捐,只是考虑到行政单位出面不便,才委托绿基会执行。
政府号召市民向政府捐款,当然会引起公众对政府财政的担忧。但深圳市绿化委随即又否认了财政资金不足的可能性。既然“不差钱”,为何政府还要求老百姓募捐?难怪深圳市民迷糊了。按照该市的逻辑,为了鼓励市民参与绿化建设需要募捐,那么兴医办学、铺路造桥等民生事业是不是都要募捐呢?而这些本就应该由公共财政承担。财政不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增加预算来解决,何必采取募捐这种形式,这不是混淆征税与捐款的界限吗?
正如深圳市城管局人员所言,“市民有权利选择参与或不参与义捐”,对于“不差钱”式的政府募捐,热爱慈善的深圳市民选择了用脚投票。不少人觉得“我已经纳税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必须的”。更多人提出了质疑:“隔离带上的大理石花盆”何等浪费;种树只考虑美观,没有考虑抗风能力;“树倒了,部分人又可以借机会捞一把了”……市人大代表的观点值得深思网友对此次义捐的“不配合”,反映部分政府部门公信力下降。
在现实社会中,绿基会式的义捐并不是个例,其不可持续性也越来越明显。自郭美美事件以来,人们对于慈善与公益事业渐渐形成共识,公共管理与公益事业是一个互为补充而又互相隔离的关系,行政部门如果不能恪守边界,坚持让公益的归公益,那么就会影响其行为模式,偏离公益事业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官办”公益机构更应该摈弃过去那种 “只要捐款不要捐款人”的思维模式。但愿绿基会们能从这次义捐得出教训,别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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