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QQ“倒卖”个人信息
怀揣成为“福尔摩斯”的梦想,26岁的冯林自己创办了“私家侦探社”,在网上发布信息并承接“秘密调查”业务。没有任何调查渠道的他偶然在网上遇到某网友,并通过该网友非法获取被调查人航班、活动方位、宾馆住宿等相关信息,而后提供给委托客户。日前,冯林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嘉定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6岁的冯林2007年6月来到上海,从小对侦探悬疑剧情有独钟的他一直做着“福尔摩斯梦”。2008年8月,冯林在网上注册了域名制作了“上海华侦侦探社”网站。没有任何经验的冯林只在网站上写了跟踪、子女行为等少数几项业务,很久都没接到生意。后来,他在网站上添加了“婚姻不忠调查”的业务。
这项业务一推出,冯林接到了不少客户的电话。起初,没有任何调查手段的他靠简单的跟踪“做业务”。可他发现,很多客户都提出要调查开房记录或通话记录等信息要成为“福尔摩斯”必须得有些特别的“渠道”。
正当冯林苦于找不到“渠道”之时,有人推荐他加入了某个专门提供他人信息的QQ群。在和QQ群里的“同行”交流之后,他找到了做“私家侦探”的门道,并结识了一个QQ昵称为“渠道1”的网友。
“渠道1”为他打开了“私家侦探”世界的大门:在这里,个人的户籍、房产信息,宾馆住宿和交通出行信息,甚至连银行个人征信报告、当前手机所处位置等都可查到。
冯林与“渠道1”开始了生意上的往来从2010年开始,“渠道1”为冯林提供客户要求的相关信息,冯林则给予“渠道1”相应的报酬。侦查人员通过调查冯林的QQ聊天记录发现,冯林根据客户要求向“渠道1”提供需调查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渠道1”拿到需查信息后,以压缩文件形式通过QQ传输给冯林。待冯林确认文件中确实包含所需的信息资料后,定期和“渠道1”结账。
对于冯林来说,这些非法取得的个人资料并非直接交给客户,而是要根据客户的要求整合制作成完整的“调查报告”。以“婚姻不忠调查”为例,冯林要给出被调查人一段时间内完整的生活轨迹。
据到案后的冯林交代,他在接到客户的要求后,如果被调查人有车,则先偷偷在车辆上安装上跟踪器,全天候跟踪被调查人。随后,他再上网与“渠道1”联系,告知被调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通过“渠道1”获取此人的宾馆住宿记录、航班记录等信息。等“渠道1”发来相关调查信息后,他结合跟踪结果综合分析此人的生活轨迹,随后提交给客户。
记者在调阅了此案的案卷后发现,网友“渠道1”是整个案件中的关键人物。深藏不露的他神通广大,从某个人的户籍信息开始,他基本上可以提供一个人所有的隐私信息,甚至都能提供6个月以内的手机通话记录清单。更让人觉得神奇的是,冯林为了解被调查人当时所处方位,向“渠道1”提供手机号码后,很短时间内就能查到该手机机主当时所在位置。经过办案民警查实,“渠道1”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全部属实。
据检察官查实,冯林仅在十个月内就通过“渠道1”非法调查个人信息50余次,通过贩卖这些信息,他获利约6万元。7月31日,记者在嘉定看守所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冯林。
冯林说,报酬是“渠道1”定的,像查车辆信息这种一般是50元,住宿信息是100元,银行信用报告是150元左右。比较基本的信息都不贵,通话记录这种就比较贵,要2000元左右。“渠道1”说这个得专门找有关系的人,比较麻烦,风险也比较大。
向客户开价时,一般按跟踪的天数收取,或按单个事件收费,3000到5000元不等。也有比较便宜的,有次一个女的委托他调查男朋友名下的房产信息,只收了1500元。“总的说来,这是个比较暴利的行当。”冯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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